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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劉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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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喜歡你喜歡我又愛我
這個需要女方硬起來,不然的話誰都幫不了
如果女性態度強硬,驗傷,甚至離婚,男性威脅的話,可以請警方協助(這方面我也不懂)
但是如果不反抗,順從的話,毫無代價的事情,誰都不會在意,甚至打死了可能,他內心依舊如此。因為沒有成本,而你一直在縱容
曾經看過電影,校園暴力還是家庭暴力,沒有死人,沒人會注重,很顯然除了你自己硬起來
那麼除非有人被打死了,不然擺脫不了這個結果
哦對了,還有一個辦法,你把他打一頓,往死裡打,打到他怕你,躲著你,你就成功了
顯然最後一個方法不可取,所以呢。硬起來,請求法律的幫助,不論是離婚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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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明健康每一天
《婚姻法》也規定了,因家庭暴力導致的離婚應予准許;而且無過錯方方有權賠償。
然而在實際生活中,很多女方都因家庭暴力而不敢提出離婚的訴求;即便男方同意離婚,孩子的撫養問題怎麼辦?如果女方沒有正常的工作收入,生活都會成為問題。
還有就是奉勸所有的女孩子,在結婚前都要擦亮你的眼睛,不管他有千般好,只要有家庭暴力就要一票否決。因為家庭是幸福的港灣,如果有暴力的存在,會讓家庭變成你和孩子的地獄。大家有什麼好的建議嗎?我想聽聽大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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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漄
“家暴”,看見這兩個字,忽然記起不知哪年哪月哪時哪人在我面前引用,說誰說過“槍桿子出政權”,“打下的媳婦,揉下的面”等。我想,有“家暴”行為的人是否有此心理作祟?或者是自己的父輩或熟悉的人作了不好的示範,自己受了影響?
無論屬於哪種情況,用武力去對付家人其目的只有一個——想成為一家之長。只是,作為一家之長,要的只是權利嗎?身為一家之長擁有權利,難道不是為了讓別人敬重自己,覺得自己很厲害嗎?讓自己感到活得很有價值嗎?“家暴”真能讓自己稱心如意嗎?恐怕不是吧?“家暴”不會增加家人對自個的尊敬與理解、信任與體諒,只會讓一家人離心離德,無心共建家園,最後落個門庭敗落的下場,這樣的一家之主,不是在自取其辱嗎?
倘若是因為受“槍桿子出政權”“打下媳婦,揉下的面”的思想影響的話,才有此行為,那麼,我要說的是每件事的發生和每句話的產生都有它一定的條件,決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通用的,若是受父輩或他人的不良影影造成有此傾向的,更要好好反省與思考,別人的經驗就算要學習,也需經過自己的觀察與思考看是否正確與實用。我們在學習前人的經驗時,要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否則,盲目照搬只會害人害己。
家是講愛的地方,如果一個人已養成“家暴”的習慣,要想維繫家庭成員不變,並改變舊面貌,家人對其不能姑息養奸,應團結一致起來糾正他的錯誤行為,然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只有讓他改變觀念,才能改變其行為。同時,身為家長或子女,我們都應警惕,不要犯同類的錯誤,也不要為子女做下不好的表率。要牢記,別人對你的尊重,取決於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否值得人尊敬,自己是不是個德高望重的人,否則,德不配位,必有餘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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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點與滴滴
看到這樣的題,真是捏了一把汗啊!打人居然還養成習慣,那意思經常捱打了。真的可怕,如果遇到上這樣的人,真的是不幸的。
男人怕入錯行,女人怕嫁錯郎。女人嫁錯人,真的會很累,很痛苦與無奈。攤上打人的老公,真的是很悲劇,有些為了孩子一忍再忍,有些為了面子,也同樣忍著。
女人最怕嫁給打人的男人,真的很可怕。婚前往往無法看清一個人的內心,婚後才會暴露出來。想想打老婆,打孩子的男人性格有多恐怖與粗暴,而且還養成習慣,可想而已過的是什麼樣的日子。
遇到打人家暴,不用顧慮太多的,直接報警,給他由警察處理,按法律法規關上一陣,這樣的人不值得可憐,把女人當成出氣筒。
真的很討厭家暴的男人,不要等自己滿身傷痕才明白過來,能離多遠就離多遠,不要幻想用自己的善良去喚醒他的良知,就像永遠叫不醒裝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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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廣法居士
要堅決制止這種家庭暴力
行為的繼續存在!
先找居委會進行調改。
不行的話,
就向法院起訴!
他若不知悔改,
就與他分道揚鑣,
叫他一輩子心顏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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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常姐1970
男人的習慣都是女人無形中給養成,不管好的與壞的都一樣。當你接受不了甚至到了無法忍受的地步時,問誰也幫不了你,只有堅定自己的內心,帶上孩子快速地離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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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峽客
訴諸法律,再不行了直接起訴離婚了!對這樣的男人千萬別去原諒。這樣的男人在社會上也是欺軟怕硬的東西。只會拿家裡人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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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綠寶
既然是習慣,可以縱容發展,也可以剷除它。家暴實質上是發洩不良情緒的一種弱者的表現:在外邊若不起別人,在家打老婆孩子。這是一種病態心理的表現。建一個家不容易,做妻子的想辦法改變現狀,幫丈夫矯正行為,不要一味的罵他。就像一個精神有問題的人,他的行為不正常,你也不正常嗎?不要動不動就找警察,起訴離婚。問題暫時解決了,完整的家沒了,孩子沒了父親,你沒了丈夫,男的心態也許更偏激。
也許男的工作不順心,人際關係不和諧,也許他父母給他施加壓力……家庭的和諧需要雙方共同付出努力。一回到家就是劍拔弩張的氣氛,肯定戰火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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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胖有愛
這種男人就不配有老婆孩子。
很多錯誤的肆無忌憚就是給縱容出來的,如果在他第一次打老婆和孩子的時候,我們就讓他付出代價,你還會肆無忌憚把打人養成習慣嗎?
不知何等緣分,修了多少年的福才能做一家人,打老婆孩子算什麼本事?有本事的男人應該拼盡全力去保護自己的老婆和孩子,不讓外人欺負他們,自己呵護他們。
自己的老婆孩子不要,還要經常打,你不要人家隔壁老王還等著要呢?
前幾天,一個男人拿衣架抽孩子狼嚎鬼哭都沒有絲毫停止的意思,這樣的男人不收到法律的懲罰,社會的指責,真的是枉費為人了。
不管孩子犯了什麼錯,不應該要往死裡打,現在不是“棒打出孝子”的年代。不管是夫妻也好,親子也好,我們都需要有效,有良好的溝通,而非採取暴力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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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只有離婚一條路可走,如果女人感覺自己身體夠結實比較抗揍也可以繼續過下去,不過家暴對孩子的影響巨大,對孩子身心健康都不利,家庭暴力只有零次和無數次,報警人警察也只是調解也幫不了你,沒構成重傷人家也不能把他怎麼樣。想勸家暴的男人改掉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你打得過他把他制服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