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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火望月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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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雨露161856003
被檢查人進入衛生室,檢查人要負責被檢查人安全,或者是被檢查人要有陪護家屬,一是要告知被檢查人要有人陪護,二是被檢查人沒親屬陪護,檢查人員要注意被檢查人安全,這要看是公益性還是非公事性。具體還是諮詢律師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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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淡泊以明志908
謝邀請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因此,村衛生室有責任保護進入場所顧客的人身安全,“無論是否設立警示標誌,一旦出現顧客遭受意外傷害,場所都要負責。” 村衛生室作為國家醫療衛生系統的一部分 有責任保護顧客的人身安全 如果由於環境裝置設施造成的人身事故 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按照正常的邏輯,無論摔傷者有沒有責任,衛生室都應該負責!因為是在你這裡受的傷。不過我想到的另外一點是,我在路上摔傷了,市政府是不是有責任?國家是不是有責任?我為是在這個城市裡受的傷,在這個國家受的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