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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經大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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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欽宇律師
首先你先核實,房子裡面住的人究竟只是和開發商租賃該房屋居住還是已經買到了該房子,取得了這個房子的所有權,因為這兩種情況所涉及的法律後果是不同的
如果裡面住的人已經買了了這個房子取得了所有權,那開發商這個屬於一房二賣,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如果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的事實的,你可以請求開發商返還已經支付的購房款及利息,要求賠償損失,同時還可以請求開發商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如果裡面住的人只是租賃了這個房子,你依然可以選擇過戶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但是最好和開發商和承租人協商好,要求他搬離,如果你不喜歡別人住過的房子,你也可以選擇解除合同。
一半來說開發商賣的都是期房或者是準現房,也就是說你買房子的時候,房子還沒有建好,基本不存在房子裡有人住的情況。即使是銷售後期的清尾房,以目前房地產漲價速度來看,也不可能存在好幾年都沒有賣出去的情況。
從你的情況分析,有可能是開發商在替業主銷售二手房,你注意看一下網籤合同的甲方到底是開發商,還是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