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具有保密性,一般來說個人是不能查閱檔案的,如果要查閱個人檔案,可以履行以下三種手續:
1、查閱手續。正規的查閱手續包括以下內容:首先,由申請查閱者寫出查檔報告,在報告中寫明查閱的物件,目的,理由,查閱人的概況等情況;其次,查閱單位(部門)蓋章。負責人簽字;最後,由人事檔案部門稽核批准。人事檔案部門對申請報告進行稽核,若理由充分,手續齊全,則給予批准。
2、外借手續。借檔單位(部門)寫出借檔報告,內容與查檔報告相似。借檔單位(部門)蓋章,負責人簽字。人事檔案部門對其進行稽核、批准。進行借檔登記。把借檔的時間,材料名稱、份數、理由等填清楚,並由借檔人員簽字。歸還時,及時在外借登記上登出。
3、出具證明材料的手續:單位、部門或個人需要由人事檔案部門出具證明材料時,需履行以下手續:首先,由有關單位(部門)開具介紹信,說明要求出具證明材料的理由,並加蓋公章;其次,人事 檔案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結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最後,證明材料由人事檔案部門有關領導審閱,加蓋公章,然後登記、發出。
檔案具有保密性,一般來說個人是不能查閱檔案的,如果要查閱個人檔案,可以履行以下三種手續:
1、查閱手續。正規的查閱手續包括以下內容:首先,由申請查閱者寫出查檔報告,在報告中寫明查閱的物件,目的,理由,查閱人的概況等情況;其次,查閱單位(部門)蓋章。負責人簽字;最後,由人事檔案部門稽核批准。人事檔案部門對申請報告進行稽核,若理由充分,手續齊全,則給予批准。
2、外借手續。借檔單位(部門)寫出借檔報告,內容與查檔報告相似。借檔單位(部門)蓋章,負責人簽字。人事檔案部門對其進行稽核、批准。進行借檔登記。把借檔的時間,材料名稱、份數、理由等填清楚,並由借檔人員簽字。歸還時,及時在外借登記上登出。
3、出具證明材料的手續:單位、部門或個人需要由人事檔案部門出具證明材料時,需履行以下手續:首先,由有關單位(部門)開具介紹信,說明要求出具證明材料的理由,並加蓋公章;其次,人事 檔案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結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最後,證明材料由人事檔案部門有關領導審閱,加蓋公章,然後登記、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