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區別車型大小不同進行計費:
1、大、小車輛停放實行按時計費。小車前2小時每小時5元,2小時後每小時加收4元;大車前2小時每小時8元,2小時後每小時加收6元。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連續停放不足8小時的按實計;連續停放8小時以上24小時以內的按8小時計;連續停放超過24小時的,按上述計費方式和標準累加收費。其中,小車為載重2噸以下(含2噸)或載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種機動車;大車為載重2噸以上或載客20座以上的各種機動車。
2、對進入計程車專用停車位置候客的計程車,提供停放場地並統一排程,每次收費2元/輛。
3、迴圈道、普通停車場和貴賓停車場執行同一標準。
二、進入站區停車場(包括迴圈道,不包括進入計程車專用停車位置)停放不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免收停放費,超過30分鐘按車輛實際停放時間計。按天計費起止時間連續累加24小時為1天。
三、掛綠牌的新能源汽車,停車費按5折計費。
四、執行公務的軍警車輛、實施救助的醫院救護車輛、市政工程搶修車輛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的車輛,免費停放。
停車場區別車型大小不同進行計費:
1、大、小車輛停放實行按時計費。小車前2小時每小時5元,2小時後每小時加收4元;大車前2小時每小時8元,2小時後每小時加收6元。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連續停放不足8小時的按實計;連續停放8小時以上24小時以內的按8小時計;連續停放超過24小時的,按上述計費方式和標準累加收費。其中,小車為載重2噸以下(含2噸)或載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種機動車;大車為載重2噸以上或載客20座以上的各種機動車。
2、對進入計程車專用停車位置候客的計程車,提供停放場地並統一排程,每次收費2元/輛。
3、迴圈道、普通停車場和貴賓停車場執行同一標準。
二、進入站區停車場(包括迴圈道,不包括進入計程車專用停車位置)停放不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免收停放費,超過30分鐘按車輛實際停放時間計。按天計費起止時間連續累加24小時為1天。
三、掛綠牌的新能源汽車,停車費按5折計費。
四、執行公務的軍警車輛、實施救助的醫院救護車輛、市政工程搶修車輛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的車輛,免費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