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2
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5217259908858

    攔路不讓走,情節惡劣的,屬於非法拘禁罪或尋釁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手錶上粘到84消毒液怎麼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