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益性捐贈支出具體範圍包括以下四類:
(一)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
(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三)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
(四)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
2、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政策。
企業透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於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符合條件的扶貧捐贈及用於肺炎疫情防控的捐贈支出,可以全額稅前扣除,不需要做納稅調整,其中用於肺炎疫情防控的物品免徵增值稅及附加。
3、公益性捐贈支出,透過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
1、公益性捐贈支出具體範圍包括以下四類:
(一)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
(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三)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
(四)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
2、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政策。
企業透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於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符合條件的扶貧捐贈及用於肺炎疫情防控的捐贈支出,可以全額稅前扣除,不需要做納稅調整,其中用於肺炎疫情防控的物品免徵增值稅及附加。
3、公益性捐贈支出,透過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