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漁期也指休漁期,是指政府規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撈海內動物的活動的特殊時期。中國的漁業法規雖然也明確規定了這項制度。
但按照中國《漁業法》和其他法規的規定,全國沒有一個統一的時間標準的,禁漁期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來決定規定的。
就區域來看,禁漁期有海上作業休漁期、江河休漁期和湖泊休漁期
所以每個地方的地理位置,生態環境不同,關於禁漁時期的規定是不相同的。
禁漁期也指休漁期,是指政府規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撈海內動物的活動的特殊時期。中國的漁業法規雖然也明確規定了這項制度。
但按照中國《漁業法》和其他法規的規定,全國沒有一個統一的時間標準的,禁漁期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來決定規定的。
就區域來看,禁漁期有海上作業休漁期、江河休漁期和湖泊休漁期
以中國的海洋為例:東海、黃海休漁時間為7月1日12時至9月16日;東海海域休漁時間為6月1日12時至8月1日;南海休漁時間為6月1日12時至8月1日。以江河為例:中國的最有代表性的長江以前規定的休漁期為每年4月至6月,而現在又規定,自2020年開始,實行為期十年的休漁期,這也是為了更好地恢復長江的生態。以湖泊為例:以洞庭湖為例,它的休漁時間一般為每年的4月至7月。所以每個地方的地理位置,生態環境不同,關於禁漁時期的規定是不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