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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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唐家大少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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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鄧舟毅律師
一、有銷售單據,按照銷售單據計算。
二、未出售的商品如有銷售單據,按照銷售單據估價,如果沒有銷售價格,按照正品價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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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黃昭湖律師
事實上,如果按照正品價來算,涉及金額非常高,因為商品本身是假冒的,因此實際價格很低。比如一塊仿冒的勞力士手錶,即使正品價是10萬,但是時間銷售可能才幾十到幾百。
由於這種案子數額能夠影響到量刑,所以能夠將價格降低下來是關鍵一步。畢竟這個罪名有兩檔量刑情節,一檔三年以下,一檔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時候往往就是數額沒有減下來,被適用了第二檔量刑就上去了。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按照司法解釋(2005年),銷售金額達5萬元以上就構成數額較大的了
司法實踐中,已經銷售的就按實際的銷售額計算,如果已經談好價格還沒交付的按已經談好的價格計算,如果還未銷售的按已經出售的產品價格計算,沒有出售的過的話,有可能按市場平均價格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