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與“倍數”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卻是兩個不同的數學概念,只有真正明確它們各自的內涵和使用範圍,才不會在理解和應用上造成混淆。 “倍”指的是數量之間的關係,它建立在乘法概念的基礎上,在實際教學中,是從“個”和“份”逐步抽象出來的數學概念。 例如:白布8米,花布的長度有4個8米;或者說把白布8米看作1份,花布的長度是4份。這裡所說的“個”與“份”,換成數學語言就是花布的長度是8米的4“倍”,花布的米數是8×4=32(米)。由此可見,“倍”的出現是從生活中的“個”與“份”逐步抽象出來的,是建立在乘法概念的基礎上的。 “倍數”指的是數與數之間的聯絡,它建立在“數的整除性”這個大概念的基礎上,是在明確“整除”的前提下,與“約數”同時建立的。 例如:28是7的倍數,因為28能被7整除。28÷7=4,28是7的4倍,如果用乘法表示這三個數的數量關係,則7×4=28,7的4倍是28。由此可見,前者的“倍數”是嚴格限制在“整除”的範圍內,而後者的“倍”只體現在乘法的概念當中,這是兩者的明確區別。
“倍”與“倍數”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卻是兩個不同的數學概念,只有真正明確它們各自的內涵和使用範圍,才不會在理解和應用上造成混淆。 “倍”指的是數量之間的關係,它建立在乘法概念的基礎上,在實際教學中,是從“個”和“份”逐步抽象出來的數學概念。 例如:白布8米,花布的長度有4個8米;或者說把白布8米看作1份,花布的長度是4份。這裡所說的“個”與“份”,換成數學語言就是花布的長度是8米的4“倍”,花布的米數是8×4=32(米)。由此可見,“倍”的出現是從生活中的“個”與“份”逐步抽象出來的,是建立在乘法概念的基礎上的。 “倍數”指的是數與數之間的聯絡,它建立在“數的整除性”這個大概念的基礎上,是在明確“整除”的前提下,與“約數”同時建立的。 例如:28是7的倍數,因為28能被7整除。28÷7=4,28是7的4倍,如果用乘法表示這三個數的數量關係,則7×4=28,7的4倍是28。由此可見,前者的“倍數”是嚴格限制在“整除”的範圍內,而後者的“倍”只體現在乘法的概念當中,這是兩者的明確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