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982171122442
-
2 # 使用者5189701024573
從描述來看,如果雙方都沒有過錯的,那麼雙方各自承擔責任;如果一方有過錯的,那麼其中一方承擔責任。
因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規定:“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所以結合描述來看,如果雙方都沒有過錯的,那麼雙方各自承擔責任;如果一方有過錯的,那麼其中一方承擔責任。
確認一點:電動車左轉是否是綠燈?如果電動車是紅燈,則機動車無責,電動車全責。電動車綠燈,理論上轉彎讓直行,是要負全責;但是遇到打太極的交警,可能會判電動車主責,機動車次責。這個事故中大家都沒事,交警也勸說會當沒事發生,道個歉就走人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道路交通法規是約束所有在道路上的行人或者車的,紅燈停,綠燈行,轉彎讓直行。但是還有一點,就是強者讓弱者,這裡就會出現,機動車要讓非機動車和行人,非機動車要讓行人這樣一個關係。但是這都是在有訊號燈或者交通指示牌等的約束下。
不能說非機動車或者行人在闖紅燈的情況下,意外發生事故,還要求正常行駛的機動車全責的。但是保護弱者,可能會有人道主義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