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東海分局為地(師)級國家事業單位,設有21個處室。
2、下屬單位有:(1)上海海洋調查船大隊、中國海監船第四大隊、上海海洋預報臺、東海海洋資訊中心、東海海洋環境監測中心、標準計量中心東海站、廈門中心海洋站、溫州海洋區;(2)上海海洋局海洋綜合管理處、上海海洋管區、國家海洋局上海辦事處、寧波海洋調查隊、東海分局通訊站、東海分局導航浮標隊、東海分局供應站、中國海洋報上海記者站。
3、主要職能:1、承擔海區海洋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海洋事務的綜合協調等相關工作。2、承擔國家海洋經濟區海洋經濟執行監測等工作。3、承擔海區海域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海區海底電纜管道鋪設的審批管理。
4、承擔海區海島保護和無居民海島使用的監督管理。
5、承擔海區海洋環境保護的責任。
6、承擔海區海洋基礎與綜合調查宣傳教育工作等。擴充套件資料:海洋局東海分局的主要裝備:1、擁有海監船艇19艘,其中千噸級以上7艘、800噸級2艘、300噸級2艘、執法艇8艘;2、裝備有海監飛機3架,其中固定翼飛機2架、直升機1架;3、布放海上執行海洋大型資料浮標5個;4、投入觀測執行高頻地波雷達2對4座,X波段測波雷達3座;5、擁有大型儀器裝置599臺(套)。
1、東海分局為地(師)級國家事業單位,設有21個處室。
2、下屬單位有:(1)上海海洋調查船大隊、中國海監船第四大隊、上海海洋預報臺、東海海洋資訊中心、東海海洋環境監測中心、標準計量中心東海站、廈門中心海洋站、溫州海洋區;(2)上海海洋局海洋綜合管理處、上海海洋管區、國家海洋局上海辦事處、寧波海洋調查隊、東海分局通訊站、東海分局導航浮標隊、東海分局供應站、中國海洋報上海記者站。
3、主要職能:1、承擔海區海洋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海洋事務的綜合協調等相關工作。2、承擔國家海洋經濟區海洋經濟執行監測等工作。3、承擔海區海域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海區海底電纜管道鋪設的審批管理。
4、承擔海區海島保護和無居民海島使用的監督管理。
5、承擔海區海洋環境保護的責任。
6、承擔海區海洋基礎與綜合調查宣傳教育工作等。擴充套件資料:海洋局東海分局的主要裝備:1、擁有海監船艇19艘,其中千噸級以上7艘、800噸級2艘、300噸級2艘、執法艇8艘;2、裝備有海監飛機3架,其中固定翼飛機2架、直升機1架;3、布放海上執行海洋大型資料浮標5個;4、投入觀測執行高頻地波雷達2對4座,X波段測波雷達3座;5、擁有大型儀器裝置599臺(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