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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偽裝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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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是隔壁小王
封駁制度漢代就有了,到了隋唐的時候開始逐漸成熟。
但到了明代朱元璋廢掉了丞相三省制度,所以從明代制度來講只有六部給事中才有權利封駁,六部給事中只是七品小官,但是位卑而權重,他的權利有掌侍從、諫諍、補闕、拾遺、稽核、封駁詔旨,駁正百司所上奏章,監察六部諸司,彈劾百官,與御史互為補充,有著小部堂之稱。雖受六部長官管轄但卻能與長官抗衡。
雖然給事中有封駁權,但只是七品小官,不可能說皇帝拿他沒辦法,皇帝可以自己或命令內閣罷掉你的官,換個人來就可以了,但這種情況一般不會發生,給事中這樣重要的職位任命的時候六部尚書侍郎肯定都是安排親近派系的人來擔任,不可能安排敵對的人給自己添堵,當然朝中黨爭的時候又是另一回事,著名的紅丸案東林黨就是靠著給事中一起發力攻擊內閣首輔方從哲,成功打倒首輔大人。
所以,給事中一般情況下和都是六部內閣的人,很少有不聽內閣的話自行其是。明代以來我就記得楊廷和封駁過嘉靖的御批,但最後嘉靖還是贏了,畢竟最終解釋權在皇帝手裡,大臣們最多就是和皇帝耗,你最多拖時間,贏不了皇帝。
封駁的權利應該是跟著宰相制度一起被廢除了,但是明朝的中期,後期還是擁有類似的制度,不過,皇帝姓朱,天下也姓朱,這個事兒想繞過去也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