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考:因病或因殘不宜參加體育中考的考生,應申請免考。申請免考的考生可憑當地中考體檢站出具的體育中考免考證明,填寫《2015年無錫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免考申請表》,家長簽署意見,學校初審蓋章,經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市學校管理中心稽核,市教育局體育中考考務辦公室批准,即可
免考,免考手續須在考試當天到考點辦理。免考考生成績按總分
30分的70%(21分),計入升學總分。
凡持有市(縣)區殘疾人聯合會簽發的《殘疾證》的考生,體育考試成績按30分計入升學總分。
(二)緩考與改項:考生因病或在考試期間因特殊意外情況不能如期參加體育考試及需要更改考試專案的,須填寫《2015年無錫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緩考、改項申請表》,並於考試當天辦理緩考、改項手續,經審批同意後可予緩考、改項。緩考補考、改項考試由市教育局另行統一組織,考試規則和方法不變。時間為5月20 日(星期三 )上午9點,地點在無錫市第一中學。
2015年江蘇無錫中考體育免考、緩考與改項規定具體說明了考生在哪種情況下就可以申請體育緩考考,屆時還請不能及時參加體育考試且符合緩考條件的考生及時向學校提出緩考申請。
(一)免考:因病或因殘不宜參加體育中考的考生,應申請免考。申請免考的考生可憑當地中考體檢站出具的體育中考免考證明,填寫《2015年無錫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免考申請表》,家長簽署意見,學校初審蓋章,經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市學校管理中心稽核,市教育局體育中考考務辦公室批准,即可
免考,免考手續須在考試當天到考點辦理。免考考生成績按總分
30分的70%(21分),計入升學總分。
凡持有市(縣)區殘疾人聯合會簽發的《殘疾證》的考生,體育考試成績按30分計入升學總分。
(二)緩考與改項:考生因病或在考試期間因特殊意外情況不能如期參加體育考試及需要更改考試專案的,須填寫《2015年無錫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緩考、改項申請表》,並於考試當天辦理緩考、改項手續,經審批同意後可予緩考、改項。緩考補考、改項考試由市教育局另行統一組織,考試規則和方法不變。時間為5月20 日(星期三 )上午9點,地點在無錫市第一中學。
2015年江蘇無錫中考體育免考、緩考與改項規定具體說明了考生在哪種情況下就可以申請體育緩考考,屆時還請不能及時參加體育考試且符合緩考條件的考生及時向學校提出緩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