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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484034300502

    存貨的估價入庫是指原材料(庫存商品)已到,發票未到,貨款尚未支付。 估價的目的是為做到原材料賬實相符,以便期末對已領用或售出的存貨結轉成本,具體做法是:應先按雙方合同約定的價格暫估入賬,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紅字衝回,以便付款時,按正常程式做賬務處理。 例如:11月份從A公司購入存貨一批,驗收入庫,但發票尚未到,貨款尚未支付,月底時按暫估價10000元入賬,賬務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10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 10000 月末正常結轉成本,全部或部分領用售出不受影響 借:生產成本(主營成本) 10000 貸:原材料(庫存商品) 10000 12月初,將估價入庫衝回: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10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 -10 000 當月付款,取得發票,金額沒有差異,進項稅1700元,則: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10000 應交稅金-增值稅(進項稅) 1700 貸:應付賬款——A公司 11700 實踐中問題往往比較複雜,如果發票連續數月未到,財務部門仍作暫估入賬處理,重複上述分錄。如果估價不準確尤其是估價差異過大時,等發票到時,已領用存貨的差異在會計處理上全部留到剩餘的存貨中,造成後期成本的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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