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火災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9個方面:(1)用火管理不當。無論對生產用火(如焊接、鑄造、鍛造和熱處理等工藝)還是對生活用火(如吸菸、使用爐灶等)的火源管理不善,都可能造成火災。(2)對易燃物品管理不善,庫房不符合防火標準,沒有根據物質的性質分類儲存。例如,將性質互相牴觸的化學物品放在一起,遇水燃燒的物質放在潮溼地點,滅火要求不同的物質放在一起等,都可能引起火災。(3)電氣裝置絕緣不良,安裝不符合規程要求,發生超負荷、短路、接觸電阻過大等,都可能引起火災。(4)工藝佈置不合理,易燃易爆場所未採取相應的防火防爆措施,裝置缺乏維護檢修或檢修質量低劣,都可能引起失火。(5)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使裝置超壓超溫,或在易燃易爆場所違章動火,吸菸或違章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都可能引起火災。(6)通風不良,生產場所的可燃蒸氣、氣體或粉塵在空氣中達到爆炸濃度,遇火源引起失火。(7)避雷裝置裝置不當,缺乏檢修或沒有避雷裝置,發生雷擊引起失火。(8)易燃易爆生產場所的裝置、管線沒有采取消除靜電措施,發生放電引起火災。(9)油布、棉紗、沾油鐵屑等,由於放置不當,在一定條件下發生自燃起火。
發生火災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9個方面:(1)用火管理不當。無論對生產用火(如焊接、鑄造、鍛造和熱處理等工藝)還是對生活用火(如吸菸、使用爐灶等)的火源管理不善,都可能造成火災。(2)對易燃物品管理不善,庫房不符合防火標準,沒有根據物質的性質分類儲存。例如,將性質互相牴觸的化學物品放在一起,遇水燃燒的物質放在潮溼地點,滅火要求不同的物質放在一起等,都可能引起火災。(3)電氣裝置絕緣不良,安裝不符合規程要求,發生超負荷、短路、接觸電阻過大等,都可能引起火災。(4)工藝佈置不合理,易燃易爆場所未採取相應的防火防爆措施,裝置缺乏維護檢修或檢修質量低劣,都可能引起失火。(5)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使裝置超壓超溫,或在易燃易爆場所違章動火,吸菸或違章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都可能引起火災。(6)通風不良,生產場所的可燃蒸氣、氣體或粉塵在空氣中達到爆炸濃度,遇火源引起失火。(7)避雷裝置裝置不當,缺乏檢修或沒有避雷裝置,發生雷擊引起失火。(8)易燃易爆生產場所的裝置、管線沒有采取消除靜電措施,發生放電引起火災。(9)油布、棉紗、沾油鐵屑等,由於放置不當,在一定條件下發生自燃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