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炸機: 用炸彈、魚雷或空地導彈殺傷、破壞地面和海上目標的軍用飛機。轟炸機按起飛重量、載彈量和航程不同大致分為輕型轟炸機、中型轟炸機和重型轟炸機3類。輕型轟炸機又稱戰術轟炸機,起飛重量一般為20-30噸,航程可達3000公里,載彈量3-5噸,主要用於配合地面部隊,對敵方供應線、前沿陣地和各種活動目標進行戰術轟炸。中型轟炸機起飛重量為40-90噸,航程3000-6000公里,載彈量5-10噸。重型轟炸機又稱戰略轟炸機,起飛重量在100噸以上,航程7000公里以上,載彈量超過10噸。中型和重型轟炸機主要用於深入敵後,對軍事基地、交通樞紐、經濟和政治中心進行戰略轟炸。
殲擊機:用於在空中消滅敵機和其他飛航式空襲兵器的軍用飛機,又稱戰鬥機。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曾廣泛稱為驅逐機。殲擊機的主要任務是與敵方殲擊機進行空戰,奪取空中優勢(制空權)。其次是攔截敵方轟炸機、強擊機和巡航導彈,還可攜帶一定數量的對地攻擊武器,執行對地攻擊任務。
戰鬥機是作戰飛機的全稱,一般包括了殲擊機強擊機截擊機(不是攔截機),轟炸機顧名思義就是用來轟炸的,體積大,掛彈量也大,對目標實施轟炸作業;殲擊機是用來空中格鬥的,強擊機更多的是對地面目標實施打擊的,截擊機是對入侵飛機實施攔截的
轟炸機: 用炸彈、魚雷或空地導彈殺傷、破壞地面和海上目標的軍用飛機。轟炸機按起飛重量、載彈量和航程不同大致分為輕型轟炸機、中型轟炸機和重型轟炸機3類。輕型轟炸機又稱戰術轟炸機,起飛重量一般為20-30噸,航程可達3000公里,載彈量3-5噸,主要用於配合地面部隊,對敵方供應線、前沿陣地和各種活動目標進行戰術轟炸。中型轟炸機起飛重量為40-90噸,航程3000-6000公里,載彈量5-10噸。重型轟炸機又稱戰略轟炸機,起飛重量在100噸以上,航程7000公里以上,載彈量超過10噸。中型和重型轟炸機主要用於深入敵後,對軍事基地、交通樞紐、經濟和政治中心進行戰略轟炸。
殲擊機:用於在空中消滅敵機和其他飛航式空襲兵器的軍用飛機,又稱戰鬥機。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曾廣泛稱為驅逐機。殲擊機的主要任務是與敵方殲擊機進行空戰,奪取空中優勢(制空權)。其次是攔截敵方轟炸機、強擊機和巡航導彈,還可攜帶一定數量的對地攻擊武器,執行對地攻擊任務。
戰鬥機是作戰飛機的全稱,一般包括了殲擊機強擊機截擊機(不是攔截機),轟炸機顧名思義就是用來轟炸的,體積大,掛彈量也大,對目標實施轟炸作業;殲擊機是用來空中格鬥的,強擊機更多的是對地面目標實施打擊的,截擊機是對入侵飛機實施攔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