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商標相對於彩色商標,最大的優勢在於黑白商標的“自由性”。一方面,企業可在後期因不同需求對黑白商標進行上色宣傳推廣,使得商標更加符合、貼切當時的情景。另一方面,黑白商標在商標保護上更具優勢,因為彩色商標只針對某一特定顏色商標有保護作用,而黑白商標是全面保護。對此,有人提出先申請彩色商標,後續在經營中改用其他顏色即可。但事實卻沒那麼簡單:根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在使用註冊商標時,有下列的行為之一,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撤銷其註冊商標:
1,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
2,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註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註冊事項的。
3,自行轉讓註冊商標的。
4,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其中的第一條“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自然就包括了註冊商標註定的顏色。如果擅自改動彩色商標指定的顏色,可能隨時遭到商標撤銷的處理,結果得不償失。綜上,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時,對於黑白商標、彩色商標的選擇,更多地應該站在自身的角度、長遠的角度上思考問題。彩色商標盡顯特性,而黑白商標“包羅永珍”,更加符合變化莫測的社會、消費者需求。
黑白商標相對於彩色商標,最大的優勢在於黑白商標的“自由性”。一方面,企業可在後期因不同需求對黑白商標進行上色宣傳推廣,使得商標更加符合、貼切當時的情景。另一方面,黑白商標在商標保護上更具優勢,因為彩色商標只針對某一特定顏色商標有保護作用,而黑白商標是全面保護。對此,有人提出先申請彩色商標,後續在經營中改用其他顏色即可。但事實卻沒那麼簡單:根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在使用註冊商標時,有下列的行為之一,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撤銷其註冊商標:
1,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
2,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註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註冊事項的。
3,自行轉讓註冊商標的。
4,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其中的第一條“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自然就包括了註冊商標註定的顏色。如果擅自改動彩色商標指定的顏色,可能隨時遭到商標撤銷的處理,結果得不償失。綜上,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時,對於黑白商標、彩色商標的選擇,更多地應該站在自身的角度、長遠的角度上思考問題。彩色商標盡顯特性,而黑白商標“包羅永珍”,更加符合變化莫測的社會、消費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