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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十二隻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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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藍月亮3403
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的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 在處理妨害公務罪立案標準時,要特別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1、劃清妨害公務罪與人民群眾抵制國家工作人員違法亂紀行為的界限。
極少數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假公濟私,濫用職權,違法亂紀,損害群眾的利益,引起公憤,群眾對之進行抵制、鬥爭是應當支援、引導的。 2、劃清妨害公務罪與人民群眾因提出合理要求,或者對政策不理解或者態度生硬而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發生爭吵、圍攻頂撞、糾纏行為的界限。
群眾圍攻、頂撞國家工作人員,通常是由於群眾對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宣佈的某項政策、決定、措施不理解,有意見,向國家工作人員提出質問,要求說明、解釋、答覆、由於情緒偏激、態度不冷靜、方法不得當而形成的村國家工作人員的圍攻、頂撞行為。在圍攻、頂撞過程中,常伴有威脅性語言和類似暴力的推擦、拉扯行為,在客觀上妨害了公務。
什麼是妨害公務罪: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大代表、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履行職責的行為,以及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雖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但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