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8156291351551

    寧肯換物件,也要自己買。

    首付你付了,寫自己的名字,結婚以後的還貸部分有一半是你老公的,不存在什麼都分不到,除非他擺明了就是想佔便宜拿不屬於自己付出的部分。

    就算結婚後再買,也不是他想的一人一半,你出的多還是判給你,再補他他出錢部分的份額。但是現在談怎麼分怎麼判份額多少其實都沒有意義,因為他想要的是多出自己應得的部分。

    說白了,處於弱勢地位的人特別強調說什麼不要算的那麼清的時候就是想佔便宜,軟飯硬吃。而且他沒錢買你也別買這種奇葩邏輯真的是損人不利己,要小心的不是說買房分財產,而是帶這種思想的人。

    這樣,我建議題主回去跟他說,婚前買也有他的份額,他賺了多少錢出了多少力法院都是會公正處理的,好好過日子就不會分你我,反正你出資多,寫你名寫你倆名法院判都會判給你,另外讓你把他貢獻的份額補給他。他如果還不滿意,那就是想讓你直接房本寫他一半份額的名咯?

    那還不直接跟他分手

    雖然我覺得確實可以直接分手,財產上還想佔你便宜,那生孩子受苦又怎麼算?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蝦爆鱔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