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梅協定》是何應欽和梅津美治郎往來的備忘錄和覆函。主要內容取締河北省的反日團體和反日活動。這個協定實際上放棄了華北主權。
梅津美治郎是日本軍國主義侵華戰爭和對外擴張侵略政策的重要人物,侵華戰爭的罪魁之一,東京審判的28個法西斯戰犯之一,最高軍銜為大將。
何應欽(1890年4月2日-1987年10月21日),中華民國陸軍一級上將,字敬之,貴州省興義人。何應欽早年留學日本,就讀於東京振武學校。辛亥革命爆發後,回國參加滬軍。二次革命失敗後,再到日本就讀於陸軍士官學校。1916年秋回國,到貴州任講武學校校長、黔軍參謀長等職。1924年赴廣州,任大本營參議、黃埔軍校總教官兼教導第一團團長、旅長、師長、軍長等職。北伐後任國民政府委員、浙江省政府主席、陸海空軍總司令部參謀長、軍政部部長。1934年授陸軍一級上將軍銜。抗日戰爭時期,任第四戰區司令長官、中國遠征軍總司令、中國戰區中國陸軍總司令。1946年6月任中國駐聯合國安理會軍事參謀團中國代表團團長。1948年5月任國防部長,次年3月任行政院長,5月辭職,8月去臺灣歷任“總統府戰略顧問委員會”主任委員、“中華民國聯合國同志會”理事長、“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主任委員等職。1987年10月在臺北病逝。
《何梅協定》是何應欽和梅津美治郎往來的備忘錄和覆函。主要內容取締河北省的反日團體和反日活動。這個協定實際上放棄了華北主權。
梅津美治郎是日本軍國主義侵華戰爭和對外擴張侵略政策的重要人物,侵華戰爭的罪魁之一,東京審判的28個法西斯戰犯之一,最高軍銜為大將。
何應欽(1890年4月2日-1987年10月21日),中華民國陸軍一級上將,字敬之,貴州省興義人。何應欽早年留學日本,就讀於東京振武學校。辛亥革命爆發後,回國參加滬軍。二次革命失敗後,再到日本就讀於陸軍士官學校。1916年秋回國,到貴州任講武學校校長、黔軍參謀長等職。1924年赴廣州,任大本營參議、黃埔軍校總教官兼教導第一團團長、旅長、師長、軍長等職。北伐後任國民政府委員、浙江省政府主席、陸海空軍總司令部參謀長、軍政部部長。1934年授陸軍一級上將軍銜。抗日戰爭時期,任第四戰區司令長官、中國遠征軍總司令、中國戰區中國陸軍總司令。1946年6月任中國駐聯合國安理會軍事參謀團中國代表團團長。1948年5月任國防部長,次年3月任行政院長,5月辭職,8月去臺灣歷任“總統府戰略顧問委員會”主任委員、“中華民國聯合國同志會”理事長、“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主任委員等職。1987年10月在臺北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