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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阿強同志

    我同意這個表述。

    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同性婚姻合法化沒有受害者。而反對同性婚姻,則更多是基於非理性的想象和過度的情緒反應。

    通常帶有厭惡、恐懼、失望、甚至仇恨的複雜情緒,而這些情緒與事實無關,與人品也無關。就是一種認識錯誤而產生的。

    我的工作要與大量的同志父母打交道,他們的小孩是同志。大家知道,我們的文化下,同志跟父母出櫃是最難的。

    通常跟普通的關係人出櫃,不太害怕,因為引不起對方的強烈情緒波動,形成不了強烈的對抗。說白了,你是不是同志,管我屁事啊,激不起對方內心一絲漣漪。

    很多父母把子女看得比自己生命還重要,所以,當子女出櫃時,會引起極為強烈的情緒,“我們家完蛋了”,“我這輩子沒意義了”,“我活著沒奔頭了”。

    這都是認知的問題,與事實無關。

    在國外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時,反對者經常會用錯誤的資訊嚇人。

    “說同志會帶壞小孩”,“同性戀是戀童癖”,去嚇唬那些不瞭解同志的投票人。

    反對同志的人還常說的話,“如果地球上的人類都像你們這樣搞同性戀,幾十年以後,地球上就沒人了!” 這就是典型的邏輯問題,用生殖恐懼來嚇人。同性戀只佔5%左右,不是誰想搞就能搞的,就像同性戀也搞不成異性戀一樣,95%的人是異性戀,你攔都攔不住。

    比如家長會埋怨同志子女是學壞的。“你就是跟別人學壞的!”同性戀不是學來的,如果能學成異性戀,這些同性戀天天看的都是異性戀電視節目,異性戀的家庭關係,不就早學成異性戀了嗎?

    還有家長逼孩子由彎變直,“你只要下決心就能變成正常的,犯罪分子還能改正呢”,其實這樣的家長只要反問一下自己,問問他自己能由直變彎嗎?你都變不了,性傾向又不是麵糰,想捏個圓的就圓的,想捏個方的就是方的。

    所以,同性婚姻是所有人的利益最大化的一個選擇,會減少同妻的產生,本身也是對異性戀權益的一個保護。而很多人反對,是基於非理性的恐懼和害怕,以為同性婚姻合法化會影響到自己的利益。

    阿強,常居廣州,專欄作者,20年同志社群服務經驗,哈佛大學肯尼迪學院訪問學者。

  • 2 # 三隅樂活心理

    性學專家李銀河說:“曾經,我們由白人決定黑人能不能活下去,男人決定女人該不該受教育,後來我們都認為這是荒誕的。現在我們卻又要讓異性戀來決定同性戀能不能相愛,結婚。”

    我身邊也有過同性戀,那是大學時的同學。

    她們倆都住在隔壁寢室。有時去隔壁寢室找人,經常會看到她們倆只穿著內衣內褲在宿舍走來走去,相互嬉戲捉弄。自如的就像在自己家一樣。開始我感覺很震驚,也很奇怪同宿舍的其他人竟然沒有異議。相反,她們宿舍的氛圍要比我們宿舍活潑歡樂的多。有時在水房洗漱,會看到一個在刷牙,另一個在身後抱著依偎著,就像一對情侶。

    她們一起上課,複習,吃飯,手挽著手一起逛校園,後來聽說她們倆一起搬到學校外面住了。看多了聽多了,竟覺得這不也是甜甜的愛情嗎?

    拋開性別來說,這就是很正常的一個愛情故事。可是一旦這件事發生在兩個相同性別的人身上就是大逆不道了,這讓人費解。

    下面我從心理學角度來幫大家瞭解同性戀。我們可以不喜歡一個群體,但不能因為我們的無知和偏見去拒絕這個群體。

    什麼是同性戀

    同性戀是以同性為物件建立起親密關係,或以此性傾向做為主要自我認同的行為或現象。同性戀或異性戀是一個連續體,兩端分別是完全的同性戀和完全的異性戀,中間有部分同性戀,部分異性戀和雙性戀。

    同性戀是不是一種行為異常或精神障礙?

    實際上,早在1974年,美國精神病學會就通過投票表決將同性戀的診斷從DSM-Ⅱ(精神障礙與統計手冊第二版)系統中刪除。這意味著西方國家不再將同性戀看做一種變態的精神障礙,而是一種正常的行為變異。

    也許你父母都是雙眼皮,但你卻是單眼皮,這就是一種變異。只是這種變異發生在生理特徵上而已。

    同性戀是如何產生的

    同性戀的產生,不是由某一種因素造成的,而是各種遺傳、生理和社會因素互動作用形成的。

    同性戀的形成可能與以下幾個因素有關係:

    一、遺傳因素

    有些女孩生下來就具有男孩的氣質和性格,長大後成為大家口中的“假小子”。她們不喜歡布娃娃,裙子,喜歡刀槍棍棒,對女生的遊戲不感興趣,喜歡混在男孩堆中。由於女性意識的缺乏,和成長過程中男孩身份的自我認同加強,她的思維方式,行為習慣和興趣愛好就偏男性化了,最後可能就成為同性戀。男孩也是一樣的道理,具有女性特徵的“娘娘腔”更容易成為同性戀。

    二、家庭教養方式

    有些男孩在成長過程中,父親角色缺失,或與父親關係不良,而母親過度的保護關心,使之與母親關係過分密切,長大後因缺少男子氣概,對女生不感興趣,渴望男性伴侶來彌補在父親那缺失的情感。女同性戀者可能有個冷漠的母親,她與父母的關係都不好。

    家長要注意,孩子在3-5歲時,是性別認同發展的關鍵期。這時候,孩子會對排斥同性父母,對異性父母產生好感。這時候要避免孩子與異性父母關係過度密切,要讓同性父母參與到孩子的日常生活和教育中。讓女兒多跟母親相處,讓兒子多跟爸爸去學習去運動,培養男子漢氣概。這樣可以避免孩子出現性別發展缺陷,性別自我認同異常。

    性腺分泌不平衡也是導致同性戀的原因。男同性戀者血液和尿中睪丸酮較異性戀對照組少,而女同性戀者尿中睪丸酮較異性戀對照組多。有些母親在懷孕過程中過多的接觸雌性激素可能會使生下來的男孩成為同性戀。

    四、早期的性經歷

    早年的性經驗,尤其是首次性經驗,意義重大。

    有些性格正常,異性取向的孩子在十七八歲甚至十三四歲時受朋友影響經歷了同性性行為,這種獨特的經歷會影響他的性別認同,會讓他對同性產生好奇和好感,從而影響性取向。也有些女孩在青春期,陷入困境或危險時受到某個女生的保護照顧,從而對女性產生獨特的興趣,影響了性取向。

    性取向就和膚色一樣,是種正常的生理現象。同性戀不會因為你的壓迫打壓而減少,也不會因為同性婚姻合法化而有更多的人成為同性戀。

    事實上,同性戀和抑鬱症,焦慮症,強迫症不一樣的是,性取向幾乎是不可改變的。心理諮詢,厭惡療法都對同性戀效果甚微。

    2.同性戀不是當事人的錯。

    沒有一米八,沒有立體的五官,沒有白淨的膚色,沒有聰明的腦袋,靈活的身手。這些都不是你的錯。很抱歉,沒有形成你認同的性取向。但這也不是他們的錯。他們甚至沒有選擇的權力,為什麼要承擔社會的偏見、歧視、打壓,一輩子躲在暗處,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

    3.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

    看看歷史上的農民起義,奴隸反抗,黑人運動,婦女維權……歧視和打壓並不會讓問題消失,反而會產生更多的問題。如果我們不給同性戀貼上“變態”、“濫情”的標籤,他們就沒必要冒險在非正當情形下去釋放自己的生理壓力,而可以像異性戀一樣做好安全措施,好好經營一段感情,好好選擇伴侶。

    4.騙婚、同妻問題。

    之前看到一個新聞,一位中年婦女在樓頂鬧自殺。原因是,結婚近十年,她才發現丈夫,是個GAY。除了必須的生育需求,丈夫幾乎不跟她親熱,她還以為男性婚後都是如此,覺得對性不感興趣的男人反而安全,踏實。卻不知自己的枕邊人每天晚上想的是別的男人!

    在中國有大量的同妻群體,他們耗費大把青春,替丈夫生兒育女照顧老小,卻不知自己只是同性戀丈夫的遮羞布。這就是社會排斥同性戀的後果,我們的優越感是以犧牲另一部分人的正常生活為代價的。甚至,在法律上,同妻群體的利益都不受保護。

    同性婚姻合法化已經在許多國家包括中國臺灣通過了,這是時代發展必定會達成的結果,只是進度快慢而已。言論自由的社會裡,每一個發聲者都會湧出數以萬計的反對者,我們要看到反對聲音背後的私心是什麼。

    人人生而平等,誰也不比誰優越。我們的優越感應該是後天努力拼搏而來的,而不是天生賦予的特質。

  • 3 # 肖龍辰馬

    首先作為一名同性戀群體的一員,我是雙手贊成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其原因有如下:

    一、雖然在中國的政治制度下,同性戀婚姻合法化,還有一段路要走,首先要通過全中國人大的立法通過暫時還比較困難。

    二、國家應該實際統計一下真的同性戀在中國有多大一個群體,在中國總人口中的佔比是多少。

    三、同性婚姻合法化也是中國社會主義制度改革開包容性的最根本體現。

    四、同性婚姻合法化將解決了在《婚姻法》相關規定中尊重人權性取向的一個根本性問題的解決,減少同妻同夫造成的異性婚姻的尷尬境界的發生。

    五、在當今這社會我個人認為同性戀這個人群是在不斷的增長,從前兩天我在blued中推薦的四川同志交友群在短短一個上午不到,一個初建的微信群就增長到500人之多,從我觀察看裡面全是大中院校的大校大學生。

    六、從預防hiv傳播的出發,同性婚姻合法化能杜絕hiv的不斷增長,讓同性在法律層面得到法律和公眾的認可,從隱蔽性的交往中真正走到公眾面前。

    七、這個群體的存在是不可杜絕的,也是社會進行到這個潮流的必有產物,即使有個別人難以接受同性婚姻或產生不同的意見。這也很正常,不能因為反對同性戀就真的能改變他的性取向。因為同性戀這不是病,他不需要公眾從病理學去看待這一群人。

    八、如果同性婚姻合法化,能挽救多少個同性人仕,解決他們家人在公眾面前難以啟齒的尷尷境地。也能促進社會的良性發展。

    雖然我是名同性戀者,不是因為我是同性戀就強烈呼籲國家立法機構支援同婚合法化,是我是親歷者,真正懂得這群人仕處於當今社會中的不易,一邊要努力尋找自己的幸福生活,一邊還要防止公眾知道後的岐視,同時還要防止此事一但公佈給家人造成心裡上生活上的諸多影響。這群人同樣也是社會創造和發展中的一員,理應為他們的存在創造一條屬於他們應有的合法權益。使之讓社會進入一個良性迴圈,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

  • 4 # 樹望春

    同性婚姻合法化,這是法律失敗,正義敗給了邪惡,試想,同性結婚無非就是解決生理問題吧?還能有什麼呢?又不能生兒育女,照此發展下去滅種道是不可能,人口減少是肯定的。其實同性戀,變性都不能提倡,另類的東西要邊緣化,反人類的東西必須消除。其實他們這種人是很自私的,就圖自己痛快,不管別人,老了還給社會增加麻煩,還要別人伺候你,所以這些另類們的結婚不能支援,更不能立法保護!為此我不贊成合法化!

  • 5 # liufang劉芳

    “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一種社會理性選擇”,我不贊同這種說法,因為,同性婚姻不符合“同性相斥、異性相吸”的原理。

    我們都知道,磁鐵有NS兩極,用NN或者SS相吸的時候會出現排斥感,馬上就會掉下來,而用NS相吸的時候能迅速的被吸引,而且粘的很牢,也不會掉下來。

    這說明一個道理:同極排斥,異極相排斥。

    人分為男女,跟磁鐵的NS極是一個道理,磁鐵不同的極面相吸引,人也是由男女組成了婚姻,組建了家庭,並且在一起生兒育女、傳宗接代、繁衍生息。同性婚姻沒有後代,違背了生物界生生不息的自然規律,我個人認為:不符合自然法則的行為就是不正確的做法。

    我個人認為:同性婚姻合法化是“痴人說夢”,根本不會成為社會的理性選擇。

    同性戀是一種畸形的愛情心理,是心理受到某種程度的影響產生的、不符合自然規律的行為。

    有些同性戀的人,他們自己也知道他們的行為不是“正大光明”的行為,所以不敢明目張膽的讓更多的人知道。

    如果他們覺得自己的行為是正確的選擇,他們大可不必藏藏掖掖的,符合社會主流、大家都認為是正確的觀點的就是對的,沒有人贊同的就是不對的。

    同性戀裡的“陽”是有陽剛之氣的人,而“陰”則是心理內向、性格軟弱的人。

    我個人認為:同性婚姻不是社會的理性選擇,也不會合法化,至於同性戀的成因,有待筆者慢慢思考、求證。

    【我是劉芳,專注愛情婚姻家庭情感問答,感謝朋友們關注瀏覽,祝朋友們幸福快樂!】

  • 6 # 劉金子

    看到樓上很多的回答,對同性戀都是持否定的態度或者是片面認識。我覺得:

    第一,同性戀是自從有人類產生就有同性戀存在,只是人不願承認罷了。

    第二,同性戀與異性戀也是一種人愛人,只是愛的人性別不同而已。

    第三,因為人類以生小孩傳宗接代為目的主流婚姻觀,視同性戀為不恥,產生打擊歧視為病加以扭轉的無知野蠻行為。中國已經將同性戀從病理中棄出。認為同性戀不是病。

    第四,世界上以荷蘭為首的二十多個發達國家和地區,包括臺灣地區也承認同性戀婚姻合法,這說明同性戀應該享受人生的權利。

    第五,同性戀的婚姻合法說明一個國家和地區人民的文明程度。凡是文明自由國家都承認同性戀合法,凡是落後封建國家都歧視同性戀。

    第六,恐同就是那些表面堅守道德,認為異性戀才是主流之人唯恐自己婚姻受到傷害,唯恐斷子絕孫之人害怕同性戀禍及他們,這正是這些人自私,不容同性戀存在的恐同者。

    第七,世界總是向前發展的,中國雖然目前沒有讓同性戀婚姻合法,但是也允許同性在一起生活可以公正。在不久的將來,同性戀婚姻合法,一定會在中國取得合法地位。

  • 7 # 花憐3

    認同,我非常支援同性婚姻合法化。說直白點就是我一直在等同性婚姻合法化。

    其實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麼有些人的觀念總是如此狹隘,那些說同性變態,噁心的人別走。咱們來battle一下,怎麼就噁心了。人家是吃你家大米還是和你家水了?關你什麼事,你要是不喜歡不在意不就行了嗎?人家有要求你一定要接受嗎?能不能不要太把自己當個人了!人家談個戀愛還要你過問,國家有哪條法律說同性是違法的了?還噁心,我看最噁心的就是你!

    我之所以認同同性是因為我看到了他們之間的美好!他們的感情從一開始就不被看好,無數的冷眼和歧視會給他們帶來巨大的壓力,若是在這種情況下產生的愛情不比異性來的純潔?

    請你也別跟我扯什麼同性,艾滋病,傳染,之類的詞條。凡事都有兩面性,異性就不傳染了嗎?只是因為你們的偏見!

    我覺得,只要是我中意的,哪怕我中意的是盆仙人掌,我也會跟他在一起,何況是相同性別的呢。

    我在等,我一直等,我堅信在我有生之年一定能看到同性婚姻合法的那天!

    我一定能看到他們手牽手像正常情侶一樣光明正大走在大街上!

  • 8 # 山103352596

    支援同性婚姻合法化!首先同性戀不是病已是社會常識,不管是少數也好大眾也罷都是一種客觀存在,是不可改變的生活習慣而已,人類自古以來就有同性悲,世界各國不同人種不同民族都有同性戀。其次社會中每個人都有自由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這種權利建立在不危害社會不影響他人基礎之上,這是法律賦予的生存權,誰都不可剝奪!同性戀只是喜歡的人是同性,除此之外和異性戀並無區別。另外同性戀合法化也和異性婚姻一樣,就不會出現類似的同妻同夫現象,就會有利於社會細胞的穩固,有利於社會和諧,會增加同性戀者的家庭責任感和社會責任感,對社會整體來說利大於弊。因此我贊同同性婚姻合法化!

    同性婚姻合法化也是社會進步國民整體素質提高以及跨入文明社會的一個標誌。隨著社會發展,國民整體素質的提高,社會更加五彩繽紛五顏六色,會更加突出個性追求卓越放飛自我,相應每個人都會更加包容和豁達,社會整體相容幷蓄,和諧共生!所以同性婚姻合法化也會是一種社會必然!

    有一種意見認為,同性婚姻合法化會助長同性戀現象漫延,其實這是對同性戀常識缺乏基本的瞭解以及認為同性戀是病態的錯誤理解所致。建議這些人到網上科普一下相關知識。同性戀是一種自古以來與人共生的自然存在,他不會因為你限制婚姻就減少,更不會因為同性婚姻合法化而增多!

  • 9 # 松原老聞頭

    贊同同性婚姻的人這是典型的把黑的說成白的的表現。異性婚姻是正常的。所以把同性婚姻也說成正常的便解釋不通了。同性戀中應該總有一個不男不女的角色。如此亦陰亦陽的樣子,怎麼說也不會是正常的!。

  • 10 # 藍子的心理小屋

    給這些感情修飾的,還是人類自己。把喜歡、愛分為道德的、不道德的、好的、壞的;同樣都是人類分為男的、女的、胖的、瘦的、醜的、美的、白的、黑的、黃的;是誰給的這些標籤?什麼是敗壞門風,有悖倫理,敗壞的又是誰的門風,誰的倫理。門風、倫理是誰定義的?那是站在大潮流下的定義,可憑什麼讓少數犧牲去服從多數,憑什麼少數的人就不能有自己的想法和屬於自己獨特的幸福。要是同性戀成為了主流,那異性戀又是什麼?是不是也會同樣被當成有悖倫理,違背大自然的法則?

    存在即合理,這是大自然的法則。同性戀從古至今都是存在的,古有斷袖餘桃,如今只是越來越被人們知曉罷了。但知曉並不等於瞭解,他們不傷害他人,不偷不搶,只是想向普通人一樣,與自己的愛人相守到老,他們不是怪物,也是每對父母的孩子,與每個人一樣有血有肉,有情有愛。

    從古至今存在,從古至今也沒得到過世人的認可。到我們這個新社會,這個文明和諧的新社會,讓所有人都幸福快樂不是這個社會的願望嗎?同性戀婚姻的合法化,需要我們放下偏見,將他們融入進來,這才是真正的文明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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