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基本生活保障,在現有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的三農政策的框架體系內,土地流轉是農民的自主自願的選擇。所有農民都有償退出理論上是可以的,但在可預見的未來,這種操作的可能性不大。
中國的國情幅源遼闊,人口眾多,而三農的人口構成基數佔據了總人口的大半壁江山。改革開放四十年來,農村中的青壯年骨幹勞動力大都進城務工,留在農村的基本都是中老年和留守兒童,若是農民都有償退出,這部分人的社會保障、教育等問題就會突擊表現出來,而這種社會矛盾的解決也顯得比較急手。
另一方面中國農村的土地狀況參差不齊,人均土地佔有面積、土地質量、資源配置也相差很多,在現有的農業生產技術以及農業政策法規中有的瓶頸也很難突破。比如大規模的鹽鹼地改造,農業基礎設施的配套,山坡地丘陵地不適宜農業機械化生產的土地改造,這些需要打破現有的土地分配製度而重新整合,這洽洽與當前的農業法律法規政策相矛盾。從長遠看未來的農村還需要頂層設計,還需要法律法規以及農業產業政策作出適當的調整。比如社會資本的進入,產業政策的傾斜,人員的安置,宅基地的處置等我們所預想不到的情況,做到未雨稠謀使相關的措施前置,這樣才能有效的應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在農村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基本生活保障,在現有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的三農政策的框架體系內,土地流轉是農民的自主自願的選擇。所有農民都有償退出理論上是可以的,但在可預見的未來,這種操作的可能性不大。
中國的國情幅源遼闊,人口眾多,而三農的人口構成基數佔據了總人口的大半壁江山。改革開放四十年來,農村中的青壯年骨幹勞動力大都進城務工,留在農村的基本都是中老年和留守兒童,若是農民都有償退出,這部分人的社會保障、教育等問題就會突擊表現出來,而這種社會矛盾的解決也顯得比較急手。
另一方面中國農村的土地狀況參差不齊,人均土地佔有面積、土地質量、資源配置也相差很多,在現有的農業生產技術以及農業政策法規中有的瓶頸也很難突破。比如大規模的鹽鹼地改造,農業基礎設施的配套,山坡地丘陵地不適宜農業機械化生產的土地改造,這些需要打破現有的土地分配製度而重新整合,這洽洽與當前的農業法律法規政策相矛盾。從長遠看未來的農村還需要頂層設計,還需要法律法規以及農業產業政策作出適當的調整。比如社會資本的進入,產業政策的傾斜,人員的安置,宅基地的處置等我們所預想不到的情況,做到未雨稠謀使相關的措施前置,這樣才能有效的應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