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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君子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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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愛888
想想自己,沒有做過什麼有意義的事,可以說是碌碌無為了一輩子,談不上有什麼事情做的對,更說不上最對。該長身體的時候,國家和家裡都窮,連飯都吃不飽;該讀書的時候,碰到文化大革命,沒有好好讀書;該工作的時候,卻做了插隊知青,給當地農民添麻煩;該成家的時候,由於本人條件差,三十多歲才結婚;該創業、立業的時候,由於能力不夠,只能在單位混飯吃;現在退休了,只有帶小孩的份。所以說老愛這輩子就沒有做過什麼正確的選擇,更沒有做過最對的事情!要說有一點做對的事情,就是伺候97歲的老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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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劉詩任
《珍珠梅》
這輩子,我做的最對的事情,就是家裡養了一盆值得觀賞的珍珠梅。
我家的陽臺上,擺放著一盆長勢喜人的珍珠梅。每當我給它澆水或施肥時,就會憶起當年和你相識時的情景……
初次遇見,是在華山腳下的一個小站。你出差從上海回來,到站已是深夜;我正在值勤,在候車室治安巡查。
剛到門外不大功夫,你操著較重的甘肅口音,問我有沒有“風油精”,說是被蚊子叮了,能不能借用一下?
說來也巧,我的工服上衣口袋,正好裝了一個小小的東西,正是“風油精”。
從交談中得知,你的單位未來車接,你想等到天亮再回。
我這時才知,你來自祁連山區,父母都在老家工作。這裡一家後勤單位,到你家鄉招工,你被錄用。就遠走他鄉,來到距華山不遠的駐地。
你的名字裡,有一個漢字“珍”。你含笑打趣說,名字是爺爺給取的,你很喜歡。
天剛亮,你向我告別。準備坐首班車回單位;問我方不方便留下聯絡方式?
我剛畢業不久,在這人生地不熟。就未加思索地答應了,你的請求。
你上車前,對我回眸微笑。投來的目光,我能讀懂。
一別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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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鳳146983974
陪讀。也許有人會說了,你女兒咋這麼沒用呢?讀個書還要陪讀。其實呀!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因為她念初中時住校,患上了嚴重的胃竇炎(學校的菜又辣又鹹,從小她都不吃辣椒,所以她吃了受不了;不吃又餓得慌),於是我被逼無奈,只得在她高中時去陪讀。特別是她復讀那一年,我最慶幸了,女兒壓力大,天天晚上眼淚泡飯,若不是我在身邊勸慰和開導,真怕她去跳樓在我的精心陪伴下,我女兒有驚無險地渡過了復讀生涯,考上了免費師範生,圓了她的教師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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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鳳兒大寶貝
這輩子做得最對的,就是在我人生42歲最低谷、不幸患上了卵巢癌後,整天以淚洗面、愁眉不展的我,聽了女兒建議:和老公一起學跳交誼舞,自從學跳交誼舞后,讓我生活有了奔頭,整天在家和老公切磋舞技、練基本功,不久我的舞步讓熟悉我的周圍人大為感嘆、刮目相看,他們都說我的舞技突飛猛進,身材也越跳越好。在一次和比我小10歲舞伴不經意參加區交誼舞比賽中獲得了三等獎,以後又學跳拉丁舞、參加區拉丁舞比賽獲二等獎.....就這樣有朋友介紹、受邀於舞廳老闆、在舞廳教起了交誼舞的我,還在公園晨練教5、60人的木蘭拳、廣場舞!後又被區老年大學時裝表演老師看中,參加時裝表演還當主角。就這樣曾整日被患癌枷鎖和愁雲籠罩著的我,經過幾年跳舞、教舞、時裝表演等活動,使我一下子撥雲見日、枯木逢春、意氣風發地脫胎換骨,從此,自信滿滿、成為同事、舞友茶餘飯後談論跳舞能戰勝疾病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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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鴿子36225z
俗話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可我不這樣認為,我出生在姐妹多的家庭,父母親為了要男孩才要了我,我和我哥是龍鳳胎,父母親很無奈的接納了我,聽大姐說,小時候父母親不止一次把我送人都被大姐給攔下來了,所以我和大姐的感情最好。原生家庭的不痛快讓我有了想飛思想。
經人介紹認識了我現在的老公,老公兄弟兩個,沒有姐妹,老公是屬幹那種外冷內熱型的,平常不愛說話,做事非常細心的那種。相處一年之後,我們結婚了,結婚後家裡大小事情老公操持著,從來不讓我操心。時間久了成了習慣,我就成了甩手掌櫃的。有時候老公開玩笑的說,人家家裡都是女人操心,咱們可倒好反了過來。嘴上說著,手手裡還在不停的收拾著。
婚姻也要看和什麼樣的人生活在一起,和理解你,懂你的人在一起勢必會幸福。
我這一輩子最對的事情是嫁給我老公,並且要了兩隻神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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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玲阿姨
我這輩子做的最對的一件事就是用二十年的時間陪伴我兒子,和他一起成長。現在我兒子長翅膀飛了,他非常懂事,看到他的羽翼漸漸豐滿,比我掙多少錢都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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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同林27
在2001年自己有一處住房,面積雖然62平米但也夠住的。當時在距市中心約20公里的地方,又夠買一套住房100平米。當時這裡的價格是每平米3000元,現在這裡二手房也在45000元左右。這是我認為做的最對的事情,為什麼?這是明擺著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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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亦溪不雪
這輩子我最做得對的一件事就是放棄了學習,選擇了當兵。當兵使我不但學到了等軍事,文化,更重要的是還學到了一點為人民服務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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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輩子做得最對的事,就是練就了一項喜歡的才藝,逼迫自己考上了大學和考了一個好的工作。 一、練就了一項喜歡的才藝
從小練習畫畫,從未間斷。因為喜歡,所以不覺得辛苦。
畫畫讓我練就了一雙發現美的眼睛,讓我感到生活的美好。
有一項才藝,在無形中增添了自己的興趣愛好,也給自己帶來了快樂!
二、逼迫自己考上大學與父母約法三章:
如果每天沒有完成學習任務,就不給車費和零花錢。
我因此養成了今日事今日畢的良好習慣。
如果一學期沒有達到預期的目標,就不買新衣服。
愛美的我,每天必須為了我的漂亮衣服和鞋子打拼。
如果考不上大學,就斷絕家庭的一切援助。
如同掐住了自己的命脈,有一種“不成功則成仁”的豪邁氣概!
三年的努力,讓我進入了滿意的大學。
為了通過公招,看書、筆記、刷題,不亞於考大學。“有志者事竟成”對每個人都適用!
有了自己滿意的、喜歡的工作,從此,我的人生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