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違法。 從法律角度來說,見義勇為屬於個人施惠行為,不會改變民事法律關係。
陌生人並不是你推到水裡的,所以你對他沒有救助的義務。樓主與陌生人,沒有法律意義上的民事權利關係,你救他屬於善意恩惠,不救他也無可厚非,最多會遭到道義和情理上的譴責。如果你不小心把張三推到水裡卻不救人,那就構成了違法行為。
同樣,對於見義勇為,如果你把張三救上來以後,問他要點辛苦補償費,他也沒有義務給你。救人行為屬於個人自願,是好意施惠行為,並不會改變民事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你沒有救他的義務,他也沒有補償你的義務。
從公序良俗和情理角度來說,對於落水者,我們如果力所能及的可以施以援助,如果力有不及,靜觀其變,張三也無權指責你或者提出別的要求。
再舉個例子,你和張三(陌生人)同乘一輛公交車,張三犯困想打盹,請求你下車提醒他,你答應了。結果你忘了提醒,張三睡著了 錯過了那一站,耽誤了行程。這個情況,張三同樣無權向你索取補償。
在民事行為的框架下,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一句話,義務之所在,權利之所及。
不違法。 從法律角度來說,見義勇為屬於個人施惠行為,不會改變民事法律關係。
陌生人並不是你推到水裡的,所以你對他沒有救助的義務。樓主與陌生人,沒有法律意義上的民事權利關係,你救他屬於善意恩惠,不救他也無可厚非,最多會遭到道義和情理上的譴責。如果你不小心把張三推到水裡卻不救人,那就構成了違法行為。
同樣,對於見義勇為,如果你把張三救上來以後,問他要點辛苦補償費,他也沒有義務給你。救人行為屬於個人自願,是好意施惠行為,並不會改變民事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你沒有救他的義務,他也沒有補償你的義務。
從公序良俗和情理角度來說,對於落水者,我們如果力所能及的可以施以援助,如果力有不及,靜觀其變,張三也無權指責你或者提出別的要求。
再舉個例子,你和張三(陌生人)同乘一輛公交車,張三犯困想打盹,請求你下車提醒他,你答應了。結果你忘了提醒,張三睡著了 錯過了那一站,耽誤了行程。這個情況,張三同樣無權向你索取補償。
在民事行為的框架下,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一句話,義務之所在,權利之所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