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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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zhang86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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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朱杉林
不懂不要裝懂,害人害已。
無論好事,壞事處理不當都要承擔責任。
任何情況下,救人量力而行。幫倒忙,反過來還要人救你。
你能認識到不當行為,是個明事理的人。
遇到特殊必須施救。
一,觀察地點,
二,撥,
三,需要醫務救護,在第一時間撥打120。
四,有必要,立即通知被救者家人。
處理不當,添亂沒人感謝你。
救人要有一定的膽量和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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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2675259549411
民法規定,因為緊急情況施救,導致被施救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權益損失的,不論故意,是否重大過失,不承擔任何民事責任,但刑法規定,因為過失導致他人死亡的,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可以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搶救根據特除原因也是可以的,但是對於實施搶救的人必須具備職業醫師資格,如果沒有職業醫師資格也就是不可以的,對於被搶救的人,如果沒有職業醫師資格進行搶救成功了,那也就沒有事情,如果搶救不成功那就到時承擔責任,如果有醫師資格的進行搶救因為誤診而使人導致損傷或者死亡這就根據相關國家規定進行處理。所以一般對人進行搶救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如果可以去醫院就要儘量到醫院進行搶救,因為醫療裝置比較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