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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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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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半生流離為誰安
必須要開除。
這件事情浙江大學又重新整理了我們的三觀,對待強姦犯竟然保留學籍,這種優待的方式是怎麼想的?
這種不公的處理結果必定會引起民眾的不滿和憤怒,這種事情就像是未成年殺了人不會被判刑一樣可笑。
我們首先了解法律是什麼?
法律是規範我們行為的規則,同樣是保護我們權益的武器,它是維護遵守法律制度的的人,處罰那些破壞規則的人群,這才叫法律。
然而當我們的權益被侵犯了,而侵犯的人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那這法律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難道是為了保護那些侵害人的人權?而被侵犯的人在自己受到侵害時只能無聲的吶喊?
浙江大學的處理原則又是什麼?受到侵害的人她不僅僅受到了身體上的傷害,精神上的傷一直會跟隨她一生,她的權益又有誰保護了?法律不能讓遵紀守法的人心寒,它不是維護壞人猖狂的武器,它是制裁觸犯法律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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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衡陽鄧阿姨
大學生是祖國的花朵,社會的棟樑,國家的基石,大學生不但要有傲人的成績,還要有高尚的品德,一個品德敗壞的學生,是不配待在大學校園裡面的。
浙江大學某生犯強姦罪仍然被留在學校裡面,這是非常的不公平的,如果任由這種人大行其道。大學校園勢必將被玷汙,為什麼這麼說呢?
第三點,大學生犯強姦罪是無法饒恕的,那麼他應該要被是以嚴厲的處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校園法規面前自然也是一樣人人平等,該開除的該就開除,該退學的就退學,就是這樣。
我有話要說。最近浙江大學努某某強姦罪被判處緩刑有期徒刑1年半,然後學校留校察看,在這裡我有話要說。
第一,努某某他是強姦未遂,強姦未遂,強姦未遂!這個才是重點!你們老說他犯了強姦罪,哪裡有依據?他是強姦未遂罷了,所以你們要看清事實,不要說話不經過腦子,官方都說是未遂了。
第二,強姦未遂的浙江大學學生他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這合情合理!不然自己看法律呀~人家只是強姦未遂,有一堆人都要讓他身敗名裂,真的是見不得人家好嗎?難道就因為人家是浙江大學的學生,你們就嫉妒心氾濫,將他打入無可救藥的地步?
第三,既然是緩刑,那麼他就有資格繼續他的學業!憑什麼被開除呢?留校察看合情合理合法,你們怎麼能剝奪他人權利?就因為你們掌控著輿論大全?緩刑期間你們還要將他學歷革除,真的是牆倒眾人推~
第四,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更何況他僅僅是強姦未遂。你們這麼誇大輿論,給學校施加壓力,不是小人得志的行為嗎?歸根結底還是你們吃得太飽了。不然就是嫉妒別人的浙江大學學歷。總之,以上就是我個人見解,所以你們不喜勿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