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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anny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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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3456175603979
一、依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五十一條規定:“記帳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者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彙總填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彙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彙總填制在一張記帳憑證上。” 由此看來,一筆經濟業務,只要對應關係清楚,填制記帳憑證時,發生多借多貸,是可以的。
二、現在基礎會計教材上也將“多借多貸”作為一種型別。如:複合會計分錄是指涉及到兩個以上對應賬戶所組成的會計分錄,賬戶對應關係可以是一借多貸,一貸多借和多借多貸,一般來講,複合會計分錄實際上是由若干個簡單會計分錄合併而成的,凡是複合會計分錄都可以拆分為若干簡單會計分錄。
因此,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果某項經濟業務本身需要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科目時,為了完整反映該項經濟業務全貌,可以採用多借多貸的會計科目對應關係,不必人為地為保證一借多貸或一貸多借而將業務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分開。但也不能為了簡單而把型別不同的業務合併編制會計分錄,填制在一張憑證上。
當然可以了假如說企業將貨物,款項已經預收,但是預收款項小於應收款項,這個時候就是多借多貸其分錄是借:應收賬款 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