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題主可以取消錄用資格違法為由,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符合《行政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條件;
2. 從訴訟的角度分析,案件處理結果可能存在下列情形:
1)人社部門在處理這件事的過程中,可能存在程式違法的問題,比如沒有依照所在省份的行政程式規定,未告知題主享有陳述意見、申辯的權利,或者取消錄用資格通知的送達方面證據缺失。
假如僅存在前述情形的話,最後判決結果可能是,以違反法定程式為由,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簡單的講,就是對本次取消錄用資格事件作個法律評價,認定人社部門在辦理過程中程式不合法,但取消錄用的結果不變。
2)對取消錄用資格進行實體性審查,人社部門作出取消錄用資格的決定是否有事實與法律依據,是否有相應證據證明。如果答案為否,則可能判決撤銷。
3)原、被告庭外達成調解,原告申請撤訴。
能否達成調解,很大程式取決當地行政機關對案件敗訴風險持何種態度;
達成何種調解內容,取決於 N 種因素。
1. 題主可以取消錄用資格違法為由,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符合《行政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條件;
2. 從訴訟的角度分析,案件處理結果可能存在下列情形:
1)人社部門在處理這件事的過程中,可能存在程式違法的問題,比如沒有依照所在省份的行政程式規定,未告知題主享有陳述意見、申辯的權利,或者取消錄用資格通知的送達方面證據缺失。
假如僅存在前述情形的話,最後判決結果可能是,以違反法定程式為由,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簡單的講,就是對本次取消錄用資格事件作個法律評價,認定人社部門在辦理過程中程式不合法,但取消錄用的結果不變。
2)對取消錄用資格進行實體性審查,人社部門作出取消錄用資格的決定是否有事實與法律依據,是否有相應證據證明。如果答案為否,則可能判決撤銷。
3)原、被告庭外達成調解,原告申請撤訴。
能否達成調解,很大程式取決當地行政機關對案件敗訴風險持何種態度;
達成何種調解內容,取決於 N 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