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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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心全意為您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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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百合的盛世戀
謝謝邀請!用十年時間忘記個人,太不值得,用上十個月都不應該記著;我們的思想也在進步,該忘必須忘,該放必須放……無論是什麼原因分開的,只要是不屬於自己的忘了更好,放的要趁早,何必苦惱纏身,有些人,有些事路不通時,轉個彎是最好的辦法,別太執著一直掛在心上;本來人活的就不輕鬆,還在心裡填重,應該做減法,而不是加法!馬上忘,馬上放,腦路一定清楚;實在忘不了,換人儘快去談一場熱戀或去超過一個月的旅遊;心態決定一切。如果這二點都做不到,你腦子真的有病了,去醫院神經科檢查病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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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娛自樂yuLe
七年全身細胞都換新的了,對不值得的人十個月都嫌多了,不必如此自作多情,人早已舍了你,你還念念不忘,不是傻是蠢了,找到真愛好好守護,愛家人愛自己,好好的過你的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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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天帝國之西域之師
十年,不管什麼情況下發生的任何事,都應該釋懷了,人生沒有多少個十年!若是為情所困,儘快找一個人替代她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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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妮3694
人生苦短,及時行樂。
活在當下最重要!生活節奏這麼快,誰有功夫用10年去忘掉一個人。隨遇而安吧
對於愛情來說,可能十年還不夠,不能用嚴格的時間來界定,對於愛情來說,忘記就是每當想起她(他)時,心裡不在有波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