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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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洋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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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理得心安
行人走機動車道被機動車刮到,沒有特殊情況的,責任當然主要在行人,次要責任在機動車司機。
不能因為人行道被違法佔用行人就可以擅自走人行道,最相類似的情況是甲方欠包工頭的錢、包工頭再拖欠民工工資、民工投訴時包工頭要承擔全部責任。
就題目中的情況,發生糾紛後,行人應承擔主要責任(侵入機動車道、干擾機動車正常行駛)、相關車輛承擔次要責任(行駛中應預判道路狀況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責任劃分後,實際承擔損失時再具體協商、調解、達成一致。
行人可在交通糾紛解決後,就自己的已造成損失,依法向維護人行道秩序的市容管理部門及違章停車車主提起賠償要求。
對違法行為、侵害了自己權利的行為一定要依法糾錯,千萬不可自己將錯就錯讓自己承擔更多的風險和損失。
這個主要看當地的執法者怎麼判了,因為車是死的人是活的。車占人行道違法,你可以報警繼續走人行道,但是你走上機動車你也違法了,你不能因為別人違法你也違法。若發生交通事故很有可能各打三十大板。都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