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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1203681211

    作為對外營業麵館,對財物的保管在法律上只具有一般意義上的安保責任,而沒有保管合同的保管責任。啥意思呢?只要店員沒有重大過失導致你的財產受損,就不需要賠償。譬如一個非常比較大包包放在店裡店員給扔了,那找店主賠償,法律上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也要參考你放在那裡時間的長短,包包是不是比較新之類的狀況。

    像你這種包在餐巾紙裡的小東西,一般人在收拾桌子的時候都會認為是用過的比較髒的東西,直接扔掉。所以,即使認定店員有過失也是一般的過失,基本上來說不用賠償。

    再普下法。有這樣一個真實的案子,一個人在銀行取完錢,在銀行裡被人把錢奪走了,銀行保安馬上採取追趕、報警等措施,最後搶錢的人還是跑了。題主認為銀行有責任嗎?……………… 答案就是銀行沒有責任,銀行的安保義務可是比一般的麵館要重的多了,這樣都沒有責任,你認為你找店主賠償會怎麼樣呢?

    不過事情沒有絕對,如果牙套保持器放置的比較明顯或有其他明確標示屬於遺忘物而不是丟棄物,那麼找店主就沒有錯。

    回答的有點長啊…………………………

  • 2 # 使用者2342335691113

    要看是誰的責任了,如果屬於店員的責任,就應該按照原件賠償。可以報警,等警方有結論後再做賠償處理事宜。因為一旦案件被偵破,應該由盜竊者退贓或賠償。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覺總是睡不夠怎麼回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