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產法》增加完善十五項法律規定
(一)完善了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工作機制
(二)完善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的設定、配備標準和工作職責
(三)增加了安全生產規劃並與城鄉規劃相銜接的規定
(四)增加了生產經營單位提取使用安全費用的規定
(五)增加了有關部門制定重大隱患判定標準的規定
(六)完善了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的職責和勞動者權利義務的規定
(七)完善了建設專案“三同時”規定
(八)完善了安全生產工藝裝置淘汰目錄的規定
(九)完善了對危險物品查封扣押的規定
(十)完善了危險作業安全管理的規定
(十一)完善了生產經營專案、場所發包租賃規定
(十二)完善了礦山井下、海上石油開採裝置安全管理規定
(十三)完善了事故應急救援規定
(十四)完善了事故調查處理和事故調查報告公開的規定
(十五)完善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規定
新《安全生產法》增加完善十五項法律規定
(一)完善了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工作機制
(二)完善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的設定、配備標準和工作職責
(三)增加了安全生產規劃並與城鄉規劃相銜接的規定
(四)增加了生產經營單位提取使用安全費用的規定
(五)增加了有關部門制定重大隱患判定標準的規定
(六)完善了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的職責和勞動者權利義務的規定
(七)完善了建設專案“三同時”規定
(八)完善了安全生產工藝裝置淘汰目錄的規定
(九)完善了對危險物品查封扣押的規定
(十)完善了危險作業安全管理的規定
(十一)完善了生產經營專案、場所發包租賃規定
(十二)完善了礦山井下、海上石油開採裝置安全管理規定
(十三)完善了事故應急救援規定
(十四)完善了事故調查處理和事故調查報告公開的規定
(十五)完善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