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1 應以含有±0.00標高的平面作為總圖平面。 2.5.
2 總圖中標註的標高應為絕對標高,如標註相對標高,則應註明相對標高與絕對標高的換算關係。 2.5.
3 建築物、構築物、鐵路、道路、管溝等應按以下規定標註有關部位的標高: 1 建築物室內地坪,標註建築圖中±0.00處的標高,對不同高度的地坪,分別標註其標高(圖2.5.2a)。 2 建築物室外散水,標註建築物四周轉角或兩對角的散水坡腳處的標高; 3 構築物標註其有代表性的標高,並用文字註明標高所指的位置(圖2.5.2b);
4 鐵路標註軌頂標高;
5 道路標註路面中心交點及變坡點的標高;
6 擋土牆標註牆頂和牆趾標高,路堤、邊坡標註坡頂和坡腳標高,排水溝標註溝頂和溝底標高;
7 場地平整標註其控制位置標高,鋪砌場地標註其鋪砌面標高。 2.5.4 標高符號應按《房屋建築製圖統一標準》(GB/T 50001-2001)中"標高"一節的有關規定標註。
2.5.
1 應以含有±0.00標高的平面作為總圖平面。 2.5.
2 總圖中標註的標高應為絕對標高,如標註相對標高,則應註明相對標高與絕對標高的換算關係。 2.5.
3 建築物、構築物、鐵路、道路、管溝等應按以下規定標註有關部位的標高: 1 建築物室內地坪,標註建築圖中±0.00處的標高,對不同高度的地坪,分別標註其標高(圖2.5.2a)。 2 建築物室外散水,標註建築物四周轉角或兩對角的散水坡腳處的標高; 3 構築物標註其有代表性的標高,並用文字註明標高所指的位置(圖2.5.2b);
4 鐵路標註軌頂標高;
5 道路標註路面中心交點及變坡點的標高;
6 擋土牆標註牆頂和牆趾標高,路堤、邊坡標註坡頂和坡腳標高,排水溝標註溝頂和溝底標高;
7 場地平整標註其控制位置標高,鋪砌場地標註其鋪砌面標高。 2.5.4 標高符號應按《房屋建築製圖統一標準》(GB/T 50001-2001)中"標高"一節的有關規定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