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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數維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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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六壬箴言
民營企業所做的股權激勵,可以分為 :核心骨幹的技術人員股權激勵和重要的管理層股權激勵。在我看來,要做到股權激勵的前提是公司已經具有一定的規模和盈利能力,這樣子股權激勵,它的作用才能顯現。在公司要形成一個良好的企業內競爭機制,有能者居之,這樣實施股權激勵才會形成一定的向心力,才能激發公司的內部活力。當然要做到賞罰分明,股權激勵才能真正的有意義。
高管等核心管理層,用直接持股激勵是比較合適的,這些人員會成為公司的直接股東,需要經過工商登記才生效。這種方式需要謹慎處理,方法比較簡單,但是後續出現的意外情景,還需要根據約定處置其所持股權。
對於非核心的員工而言,間接持股激勵更為合適。一般有兩種方式,有限責任公司和有限合夥企業,把部分股權轉移到這樣的持股平臺中,被激勵的員工成為該平臺的股東或合夥人,間接持有公司股權。
就實操而言,公司上市後,過了鎖定期後,在二級市場出售所持股份時,直接持股的需要繳納20%個人所得稅,而間接持股的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後,還需繳納20%個人所得稅。
用有限合夥企業平臺的話,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只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間接持股的平臺以有限合夥企業比較有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