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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樓市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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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熊文慧
1、 父母為未成年子女購房,要如何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
需攜帶父母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證明》等關係證明材料,父母以法定監護人身份代子女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目前貸款政策是未成年人是不能貸款的,父母有償還能力也不可以,需全款購買。
還需要注意的是就上海市目前的出臺限購政策中,因為未成年子女屬於一個家庭的組成部分,要考慮到家庭有無購房資格且單獨上產證僅限於上海戶籍的未成年子女,外地籍的未成年子女、外籍的未成年子女、港澳臺的未成年子女是不能單獨上產證購買房屋的。
缺點:佔用了她(他)的購房名額,以後可能要按2套房計稅或者上海現行購房政策18週歲以後不能獨立買房了。
未成年子女買房要父母去公證處做個監護公證,然後拿著公證書去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房子在18歲之前父母有權利處置房產,18歲以後子女才有處置這個房子的權利。
優點:省了一道過戶費,百年之後的繼承費,財產爭奪麻煩。繼承是最麻煩的,現在寫孩子的名字,以後沒有這個麻煩。
缺點:就是多了一個公證手續,不能貸款,需要全款,經濟壓力變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