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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條件就是試驗你構件實際養護而達到的強度值,也不是每個構件都要同條件,只要滿足該分部大於10組就應該可以了,如果是重要構件必須要同條件,可以進行非破壞性回彈或者破壞性鑽芯試驗即可。
《GB 50204-2002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附錄D “結構實體檢驗用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檢驗”規定:
D.0.1 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樣數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同條件養護試件所對應的結構構件或結構部位,應由監理(建設)、施工等各方共同選定;
2 對混凝土結構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強度等級,均應留置同條件養護試件;
3 同一強度等級的同條件養護試件,其留置的數量應根據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確定,不宜少於10組,且不應少於3組;
4 同條件養護試件拆模後,應放置在靠近相應結構構件或結構部位的適當位置,並應採取相同的養護方法。
同條件試塊一般為14-60天,應該有個1.1的係數,超過60天也沒有事的,沒有說過期一說,同條件本身就是說明試塊在和試件相同條件下的強度情況。如果按照你的說法過期了,只能透過回彈和鑽芯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