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林奈(Carolus Linnaeus, 1707–1778)的鉅著《自然系統》(拉丁文Systema Naturae)在其一生中被改編過12次(1735年第一版)。在此書中,自然界被劃分為三個界:礦物、植物和動物。林奈用了四個分類等級:綱、目、屬和種。
林奈所建立了用於命名所有物種的學名的方法,並沿用至今。在林奈之前,命名一個物種需要很長的包括許多單詞的名稱,其中包括了對物種的描述,並且這些名稱不固定。林奈將物種名稱統一成兩個單詞的拉丁文名稱,即學名,由此分開了命名法和分類法。這種生物命名的方法稱作雙名法,具體命名辦法和書寫規則參見雙名法條目。
目前,命名法由命名法規(Nomenclature Codes)所管理。命名包括了不同等級的分類單元的名稱。
儘管在漢語中,各物種及分類單元有對應的漢語名稱,但在學術上為了方便交流和避免一物多名或一名多物的問題發生,所有國家仍通用拉丁語的命名法,物種的學名也專指雙名法的名稱。拉丁語的好處在於,它基本已經是一種“死”的語言,不再用作口語,因此相對穩定。
卡爾·林奈(Carolus Linnaeus, 1707–1778)的鉅著《自然系統》(拉丁文Systema Naturae)在其一生中被改編過12次(1735年第一版)。在此書中,自然界被劃分為三個界:礦物、植物和動物。林奈用了四個分類等級:綱、目、屬和種。
林奈所建立了用於命名所有物種的學名的方法,並沿用至今。在林奈之前,命名一個物種需要很長的包括許多單詞的名稱,其中包括了對物種的描述,並且這些名稱不固定。林奈將物種名稱統一成兩個單詞的拉丁文名稱,即學名,由此分開了命名法和分類法。這種生物命名的方法稱作雙名法,具體命名辦法和書寫規則參見雙名法條目。
目前,命名法由命名法規(Nomenclature Codes)所管理。命名包括了不同等級的分類單元的名稱。
儘管在漢語中,各物種及分類單元有對應的漢語名稱,但在學術上為了方便交流和避免一物多名或一名多物的問題發生,所有國家仍通用拉丁語的命名法,物種的學名也專指雙名法的名稱。拉丁語的好處在於,它基本已經是一種“死”的語言,不再用作口語,因此相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