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心產品
是指向顧客提供的產品的基本效用和利益。
從根本上講,每個產品實質上都是為解決問題而提供的服務。
例如,消費者購買口紅的目的不是為了得到某種顏色某種形狀的實體,而是為了透過使用口紅提高自身的形象和氣質。
2.形式產品
是指核心產品藉以實現的形式或目標市場對需求的特定滿足形式。
形式產品一般有五個特徵構成,即品質、式樣、特徵、商標及包裝。核心產品必須透過形式產品才能實現。
3.期望產品
是指購買者在購買產品時期望得到的與產品密切相關的一整套屬性和條件。
旅館的客人期望得到清潔的床位、洗浴香波、浴巾、電視等服務。
4.延伸產品
是指顧客購買形式產品和期望產品時,附帶獲得的各種利益的總和,包括說明書、保證、安裝、維修、送貨、技術培訓等。
5.潛在產品
是指現有產品包括所有附加產品在內的,可能發展成為未來最終產品的潛在狀態的產品。
潛在產品指出了現有產品可能的演變趨勢和前景。
如彩色電視機可發展為錄放映機、電腦終端機等等。
1.核心產品
是指向顧客提供的產品的基本效用和利益。
從根本上講,每個產品實質上都是為解決問題而提供的服務。
例如,消費者購買口紅的目的不是為了得到某種顏色某種形狀的實體,而是為了透過使用口紅提高自身的形象和氣質。
2.形式產品
是指核心產品藉以實現的形式或目標市場對需求的特定滿足形式。
形式產品一般有五個特徵構成,即品質、式樣、特徵、商標及包裝。核心產品必須透過形式產品才能實現。
3.期望產品
是指購買者在購買產品時期望得到的與產品密切相關的一整套屬性和條件。
旅館的客人期望得到清潔的床位、洗浴香波、浴巾、電視等服務。
4.延伸產品
是指顧客購買形式產品和期望產品時,附帶獲得的各種利益的總和,包括說明書、保證、安裝、維修、送貨、技術培訓等。
5.潛在產品
是指現有產品包括所有附加產品在內的,可能發展成為未來最終產品的潛在狀態的產品。
潛在產品指出了現有產品可能的演變趨勢和前景。
如彩色電視機可發展為錄放映機、電腦終端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