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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296806220335

    我相信。第一次談戀愛,我們都是初學者。恨不得讓我一次愛個夠,付出我所有,給對方全世界,還覺得不夠。覺得自己特別差勁,對方特別好,要努力啊,不然怎麼配得上閃光的他啊。對於那時的愛人,我們總覺得給得不夠。畢竟一無所有,只有笨拙且無用的真心。

    當時都窮,吃一頓烤魚,能高興好幾天;買個哈根達斯,都跟過節似的。為了見他,你可以坐十一個小時的連夜硬座,只是為了第二天一早出現在他門外,給他一個擁抱;為了寵她,你可以連吃三個月泡麵,就想給她買個生日禮物,一條戴在她脖子上肯定很美的項鍊。滿腦子都是對方,根本看不見自己。

    就像《麥琪的禮物》裡的年輕夫婦,老公賣掉了他的金錶,就為給老婆買一套“純玳瑁做的,邊上鑲著珠寶”的梳子。老婆賣掉了烏黑亮麗的長髮,為老公買了一條白金錶鏈。他們都為對方,捨棄了自己最寶貴的東西。

    第一次毫無畏懼,第一次奮不顧身。根本也不奢望什麼天長地久,因為在一起的每時每刻都像賺到了一樣。當時真的就覺得,就是這個人了,就是他了。你才發現,自己再也不會那樣去愛一個人了。愛情是非你不可,但我們覺得,沒有誰是非誰不可的。那樣的愛情,再也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了。愛情沒變,是我們自己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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