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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真誠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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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青草原美羊羊m
首先應當肯定的是在法律概念上銀行和個人都是債權人,其地位是平等的,不會因為這個是銀行那個是自然人而存在什麼先後高低之分。唯一區別的形式是其債務的形式在法律上存在差異:
1、涉及抵押權的,以合法設定抵押權的順序分配抵押物變現款項並預留法定最低居住和生活保障。
2、涉及保證責任的,視保證形式,若連帶責任保證,債權人有權選擇主債務人或者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若一般保證,應當在處置主債權人後才能向一般保證人主張權利,各種保證形式的合同中涉及份額約定的從其約定。
3、不同形式的債務處置抵押優先於保證。
現在欠錢也不是什麼很丟人的事了,從一組資料就能看的出:家庭負債率%60,90後人均負債12.3萬,這還不算企業跟個人破產負債的的,多麼可怕的數字,全民負債的時代來了嗎?
銀行跟個人債務如果被起訴法院基本都會庭前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就原判,至於銀行跟個人的利息都可以減免,如果你有錢就協商出一套還款方案,如果你沒錢也沒財產法院液沒辦法,最多列入失信人員。
有錢就協商,沒錢就拖著,努力賺錢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