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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北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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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徐sir說fa
借款協議與借條最大的區別是借款是否已經履行。
借款協議是出借人與借款達成借款的合意,一個願意出借錢,一個願意借錢,雙方簽訂一個借款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但是這筆錢是否借出去了,什麼時候借出去的,還是不確定的。說簡單點,就是出借人和借款人可以反悔,願意承擔違約責任的話,一個可以不借了,一個可以不要了,可以不履行的。
借條呢?生活經驗告訴我們,一般寫借條時,錢都已經借到了,不存在不履行的問題。因此,借款協議是尚未履行的借條,借條是已經履行了的借款協議。就像簽了購房合同,房子不一定是你的,後面還有過戶手續呢,只有過戶了,才確定房子是你的。
如何避免借款協議的法律風險呢。律師建議,簽完借款協議,抓緊督促對方履行相關義務。尤其是出借人必須保留銀行轉賬流水等書面憑證。
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借款協議加上轉賬記錄,就形成完整的借錢證據鏈條,這時借款協議就等同於借條的作用了。
先說共同點,二者都是證明借款關係的憑證。法律效力是一樣的。
區別是,協議是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共同簽署的,一般情況是一式兩份,各執一份。借條是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單方簽名的借款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