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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幼兒園張老師

    以前我聽過一句話,簡直是醍醐灌頂,這句話叫:“萬般愛護莫如自護。”

    我們想一想,一個人如果有了自我保護的主動性,前面有坑,他會繞過去,地上有釘子,他會撿起來。有的家長可能會說,這麼小的孩子,又不是大人。怎麼能這麼說呢?

    下面我來說說孩子,我們對孩子應該怎麼做:

    1.把小的磕碰當做孩子成長的過程。如果說要保護孩子完全不受傷害,那麼只有一個辦法,把他所接觸的世界包起來,這樣就不會碰到了,但這是不可能的。只要孩子行走在世界間,就有磕碰的可能,小的磕碰,一次就讓孩子刻骨銘心,不會說話的小孩下一次走到碰的地方還會給你指,這裡碰我了。最怕孩子沒有大礙,媽媽在那裡花容失色,又叫又喊,你這麼做非常不理智,真的,你會讓孩子以為磕碰是你的錯,下次他還是不會注意的。

    2.把提高身體靈活性作為自護的法器。我們幼兒園以前有個孩子,大班了,六歲了,上幼兒園是用兒童車推來的,因為爺爺奶奶怕磕碰。這個小孩運動少,身體協調性很差,有一次,摔倒的時候居然是直挺挺的摔下去,因為他的身體很僵硬,不知道用手擋一下。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那些調皮搗蛋鬼不容易受傷,反倒乖小孩受一點傷就會很嚴重了。身體靈活了,磕碰時會下意識的躲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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