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本從“玉”,由於簡體字典早些年創了“比”部(但沒有“巴”部),所以按《規定》,上邊的“珏”不是部首,下邊的“比”是部首,“琵”從“比”;而“琶”字下邊的“巴”不是部首,故只能從上取,“珏”字也不是部首,故取兩個王字頭。
珡:禁也。神農所作。洞越。練朱五絃,周加二絃。象形。凡珡之屬皆從珡。(珡也寫作琹、琴。)
瑟:庖犧所作絃樂也。從珡必聲。
琵:琵琶,樂器。從珡比聲。
琶:琵琶也。從珡巴聲。義當用枇杷。
琵琶,最早寫作「批把」,描述的其實是彈奏手法。《舊唐書·音樂志》裡有一句話:「琵琶,四弦,漢樂也。初秦長城之役,有弦鼗而鼓之者。及漢武帝嫁宗女於烏孫,乃裁箏,築為馬上樂,以慰其相國之思。推而遠之曰琵,引而近之曰琶,言其遍於事。」最後那句的意思就是:往外推叫「批」,往裡撥是「把」。(其實我覺得與其說是「批」,不如說是「劈」,與其說是「把」,不如說是「爬」。)所以一開始琵琶是叫批把,後來改為枇杷(不知道是否是為了表現這樂器是木頭做的,不是金屬做的),後來才改為琵琶。
琴瑟琵琶,上面那兩個“王”其實不是王,是珡的省形。珡即琴的本字。凡是從珡的都跟樂器有關。
“琵琶”本從“玉”,由於簡體字典早些年創了“比”部(但沒有“巴”部),所以按《規定》,上邊的“珏”不是部首,下邊的“比”是部首,“琵”從“比”;而“琶”字下邊的“巴”不是部首,故只能從上取,“珏”字也不是部首,故取兩個王字頭。
珡:禁也。神農所作。洞越。練朱五絃,周加二絃。象形。凡珡之屬皆從珡。(珡也寫作琹、琴。)
瑟:庖犧所作絃樂也。從珡必聲。
琵:琵琶,樂器。從珡比聲。
琶:琵琶也。從珡巴聲。義當用枇杷。
琵琶,最早寫作「批把」,描述的其實是彈奏手法。《舊唐書·音樂志》裡有一句話:「琵琶,四弦,漢樂也。初秦長城之役,有弦鼗而鼓之者。及漢武帝嫁宗女於烏孫,乃裁箏,築為馬上樂,以慰其相國之思。推而遠之曰琵,引而近之曰琶,言其遍於事。」最後那句的意思就是:往外推叫「批」,往裡撥是「把」。(其實我覺得與其說是「批」,不如說是「劈」,與其說是「把」,不如說是「爬」。)所以一開始琵琶是叫批把,後來改為枇杷(不知道是否是為了表現這樂器是木頭做的,不是金屬做的),後來才改為琵琶。
琴瑟琵琶,上面那兩個“王”其實不是王,是珡的省形。珡即琴的本字。凡是從珡的都跟樂器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