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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飛飛的小朋友

    “非淡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出自諸葛亮54歲時寫給他8歲兒子諸葛瞻的《誡子書》。這既是諸葛亮一生經歷的總結,更是對他兒子的要求。在這裡諸葛亮用的是“雙重否定”的句式,以強烈而委婉的語氣表現了他對兒子的教誨與無限的期望。用現代話來說:“不把眼前的名利看得輕淡就不會有明確的志向,不能平靜安詳全神貫注的學習,就不能實現遠大的目標”。

    透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出諸葛亮運用了《邏輯學》中的“否定之否定規律”來強調他要表達的“淡泊以明志,寧靜而志遠”。這是一句富含哲理的話。這同“要想取之,必先與之”,“欲達目的,需先迂迴曲折”的道理一樣,現在的“淡泊”、“寧靜”求清淨,不想有什麼作為,而是要透過學習“明志”,樹立遠大的志向,待時機成熟就可以“致遠”,轟轟烈烈幹一番事業。

    “淡泊”是一種古老的道家思想,《老子》就曾說“恬淡為上,勝而不美”。後世一直繼承讚賞這種“心神恬適”的意境,如白居易在《問秋光》一詩中,“身心轉恬泰,煙景彌淡泊”。他反映了作者心無雜念,凝神安適,不限於眼前得失的那種長遠而寬闊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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