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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籃球比賽已經成了巨人的俱樂部,比球技變成了比身高,一定程度上違背了籃球運動的初衷,影響了籃球運動的群眾參與度。有鑑於此,可否考慮,在已有規則中增設一個普通身高比賽相目。比如男子專案。以身高1.85米或1.9米為界,分成超高項和普高項兩個類別進行比賽,增強比賽的公平性。這樣做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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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奶爸可樂愛籃球

    咱直接點,我以為行不通。

    說白了,籃球是集體專案,一個人可能會成為球隊的強勢點,但是比賽的勝負,很少很少是靠一個人決定的。這也是為什麼有些球隊可能會有某個人特別強大,但是球隊成績卻不好。

    其次,我真的沒覺得有多影響群眾的參與度。我相信現在國內喜歡打籃球的人,我不敢說比喜歡其他專案的人多,但是一定不會少到哪去。為什麼?因為身高不等決定一切。舉個例子,小編從小學4年級開始接觸籃球,雖然除了身高都是一米八的配置(身高175cm鞋碼44瞭解下,每次去商場買鞋,服務人員都以為我要送人),但是一直到成為一個油膩中年,還是喜歡打籃球。我覺得身高並不會阻擋我喜歡籃球,因為籃球場上分工不同。個人矮小的人一樣有自己在球場上的優勢,很多工作,是大個子球員完成不了的,或者完成的沒有小個子好。不同的人,可以在籃球場發揮不同的作用,這也是籃球的魅力之一。

    籃球嘛,只要熱愛,沒有不適合。

  • 2 # 小虎帶你說體育

    這個是完全可以的。

    限制性籃球比賽,在各個地方都試用。就拿我們單位舉例,

    工會組織活動為了增加男女員工的主觀能動性,在中場環節曾加了女子投籃專案,包含投籃,上籃一共是15分。

    同樣的情況還可以限制,身高,或者其他等因素。比賽的規則是人為設定的,只要是向著有意義的方向改變,我認為未嘗不可。

    第一,國家級別的比賽,或者職業俱樂部聯賽的目標往往是挑選更優秀的運動員或者球星,沒有最好的,只有更好的;激發球員的潛能,通過比賽讓球員有更激烈的對抗,有更強的對比。

    通常最常見的還是通過年齡,例如,U6,8,10,18等等,或者是改變籃球規則,畢竟年齡是運動員的主要參考依據,身高並不是一項重要的參賽報名條件,而且查詢難度偏大,對於舉辦方而言會浪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但並不是不可以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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