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文明城市基本評選標準如下:
1、市民言行文明。
2、環境整潔優美。
3、社會秩序良好。
4、各類服務優質。
5、科教文衛發達。
6、設施基本完備。
在評選文明城市工作中,增加組織領導有力、建立工作紮實的考核內容,其主要要求是:
領導班子堅強有力,把建立工作納入全域性,實施目標管理;
建立機構建立健全,建立工作紮實有效,建立經費得以落實;
文明小區(社群)、文明行業、文明村鎮、雙擁共建等基礎建立工作富有成效,"講文明樹新風"活動普遍開展,有一批在全省、全國有影響的先進典型。
文明市民教du育普遍開展,社會風氣良好;城市佈局合理,市容市貌整潔美觀;堅持依法治市,組織網路健全;各級黨政機關以身作則,服務優質高效;城市規劃編制完成,城市建設科學合理;社會公用設施基本完備;
省級文明城市基本評選標準如下:
1、市民言行文明。
2、環境整潔優美。
3、社會秩序良好。
4、各類服務優質。
5、科教文衛發達。
6、設施基本完備。
在評選文明城市工作中,增加組織領導有力、建立工作紮實的考核內容,其主要要求是:
領導班子堅強有力,把建立工作納入全域性,實施目標管理;
建立機構建立健全,建立工作紮實有效,建立經費得以落實;
文明小區(社群)、文明行業、文明村鎮、雙擁共建等基礎建立工作富有成效,"講文明樹新風"活動普遍開展,有一批在全省、全國有影響的先進典型。
建立省級文明城市主要內容文明市民教du育普遍開展,社會風氣良好;城市佈局合理,市容市貌整潔美觀;堅持依法治市,組織網路健全;各級黨政機關以身作則,服務優質高效;城市規劃編制完成,城市建設科學合理;社會公用設施基本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