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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就叫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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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是大gaga
你說的這種一般是標牌價比付款價低的情況。這種情況我遇到過,一次我去GAP買衣服,打折區我看到一件小西裝才五十塊,其他的都標註了150塊。我就去付款了。收銀員告訴我價格標錯了,我也不願意吵鬧,畢竟一是不在乎,二是想到可能會連累理貨員。我剛想說那就不要了,她們的店長看到了,二話不說直接五十賣我了。後來我想明白了,錯誤才是進步的階梯啊,100塊買個教訓,有時候挺值的。
你好,我是做超市的,在超市買東西,實際價格與價牌價格不一樣的話,完全可以要求超市按照價牌價格出售給你商品。這個一點問題都沒有的。因為這是超市工作失誤。損失應該由超市負責。
當然這只是很小的問題,一般都是當場解決的,但是如果你想要更多賠償。你就要下很大的功夫。我不建議你去做,因為哪一行都不容易。這個價格不符完全是超市基層員工工作疏忽。差價也是他們來補的。
如果你想要更多賠償,可以要求十倍賠償。你手裡有足夠證據的話,超市一般也會妥協。但是真的不建議這樣做。
所謂證據就是你要有你購買的商品與商品標價不同的證據。這個證據上綱上線的的話應該是需要你全程影片記錄。這樣才有很大的說服力。投訴到物價局的話,超市無話可說。但是,真的不建議你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