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的“法”和“相”是:
佛教中的“法”字:梵語是“達磨”(Dharma)。佛教對這個字的解釋的是:“任持自性、軌生物解。”這就是說,每一事物必然保持它自己特有的性質和相狀,有它一定軌則,使人看到便可以瞭解是何物。例如水,它保持著它的溼性,它有水的一定軌則,使人一見便生起水的瞭解;反過來說,如果一件東西沒有溼性,它的軌則不同於水的軌則,便不能生起水的瞭解。所以佛教把一切事物都叫做“法”。佛經中常見到的“一切法”、“諸法”字樣,就是“一切事物”或“宇宙萬有”的意思。照佛教的解釋,佛根據自己對一切法如實的瞭解而宣示出來的言教,它本身也同樣具有“任持自性、軌生物解”的作用,所以也叫做法。佛學裡的“相”是什麼意思?所謂相,就是觀念,就是說你有這種想法和觀念。我相就是,執著於我,這個房子是我的,這個名字是我的,這條褲子是我的,這個女人是我的,這本書是我寫的,這個是我發明的……就是因為執著於我的,有力諸多煩惱,比如女人跟人跑了,是我的啊!!這個文章是我寫的,有人讚美,沾沾自喜;有人批評,苦惱不已。所以諸多煩惱因此而起。人相和眾生相的概念很相似,只要就是區分你我。區分個體與整體。
佛教中的“法”和“相”是:
佛教中的“法”字:梵語是“達磨”(Dharma)。佛教對這個字的解釋的是:“任持自性、軌生物解。”這就是說,每一事物必然保持它自己特有的性質和相狀,有它一定軌則,使人看到便可以瞭解是何物。例如水,它保持著它的溼性,它有水的一定軌則,使人一見便生起水的瞭解;反過來說,如果一件東西沒有溼性,它的軌則不同於水的軌則,便不能生起水的瞭解。所以佛教把一切事物都叫做“法”。佛經中常見到的“一切法”、“諸法”字樣,就是“一切事物”或“宇宙萬有”的意思。照佛教的解釋,佛根據自己對一切法如實的瞭解而宣示出來的言教,它本身也同樣具有“任持自性、軌生物解”的作用,所以也叫做法。佛學裡的“相”是什麼意思?所謂相,就是觀念,就是說你有這種想法和觀念。我相就是,執著於我,這個房子是我的,這個名字是我的,這條褲子是我的,這個女人是我的,這本書是我寫的,這個是我發明的……就是因為執著於我的,有力諸多煩惱,比如女人跟人跑了,是我的啊!!這個文章是我寫的,有人讚美,沾沾自喜;有人批評,苦惱不已。所以諸多煩惱因此而起。人相和眾生相的概念很相似,只要就是區分你我。區分個體與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