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時(23時至01時),午時(11時至13時),未時(13時至15時),酉時(17時至19時)。在中國古代,人們用“銅壺滴漏”的方法計時,把一晝夜分為十二時辰,即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對應於今天的二十四小時。半夜十一點到一點的時間為子時,一點到三點為丑時,三點到五點為寅時,其餘的以此類推。古代的一個時辰相當於今天的兩個小時,所以,當鐘錶剛剛傳入中國時,就有人把一個時辰叫做“大時”,新時間的一個鐘點叫做“小時”。隨著鐘錶的普及,“大時”一詞也就消失了,而“小時”卻沿用至今。擴充套件資料“夜半”所指的時間是指前夜23時~本日凌晨1時(臺北時間,24小時制,下同)。這個時段用地支命名,稱作子時。“雞鳴”確有“雞叫”之意,但它在十二時中卻是特指夜半之後、平旦以前的那一時段,即深夜過後的1~3時,以地支來稱其名則為丑時。太陽露出地平線之前,天剛矇矇亮的一段時候稱“平旦”,也就是我們現今所說的黎明之時。用地支表示這個時段則為寅時,即每天清晨的3~5時。食時就是古代華人民“朝食”(吃早飯)之時,即每天的7~9時。以地支命名,稱之為辰時。
子時(23時至01時),午時(11時至13時),未時(13時至15時),酉時(17時至19時)。在中國古代,人們用“銅壺滴漏”的方法計時,把一晝夜分為十二時辰,即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對應於今天的二十四小時。半夜十一點到一點的時間為子時,一點到三點為丑時,三點到五點為寅時,其餘的以此類推。古代的一個時辰相當於今天的兩個小時,所以,當鐘錶剛剛傳入中國時,就有人把一個時辰叫做“大時”,新時間的一個鐘點叫做“小時”。隨著鐘錶的普及,“大時”一詞也就消失了,而“小時”卻沿用至今。擴充套件資料“夜半”所指的時間是指前夜23時~本日凌晨1時(臺北時間,24小時制,下同)。這個時段用地支命名,稱作子時。“雞鳴”確有“雞叫”之意,但它在十二時中卻是特指夜半之後、平旦以前的那一時段,即深夜過後的1~3時,以地支來稱其名則為丑時。太陽露出地平線之前,天剛矇矇亮的一段時候稱“平旦”,也就是我們現今所說的黎明之時。用地支表示這個時段則為寅時,即每天清晨的3~5時。食時就是古代華人民“朝食”(吃早飯)之時,即每天的7~9時。以地支命名,稱之為辰時。